1、招标条件
宁夏交投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高速公路技术状况自动化检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宁夏交通运输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库(一期)的批复》(宁交函[2021]136号),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下达集团公司2021年度投资计划的通知》(宁交投发〔2021〕14号),宁夏交投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21·第9次)实施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自筹 ,招标人为 宁夏交投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宁夏正业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一标段进行二次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招标内容:对宁夏交投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辖养高速公路行车道3679.886Km(单车道)及超车道725.965Km(单车道)进行路况自动化检测。
标段号 | 内容 |
一标段 | 牵头并协调2021年度路况检测工作,负责外业检测数据采集质量的审核和把关,负责数据处理、分析及检测评定报告的审核和把关,监督设备一致性校验,完成路况检测项目质量评价报告。 |
2.1 计划服务期:45日历天,后续服务期 1年,以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准。
2.3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双信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质等级 |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必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证书(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具有检测资质的,视为该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CMA计量认证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上述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没有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交通”网站(credit.mo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试验检测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7.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处罚(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8.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如未如实填报,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 (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函为准)。 |
企业业绩 | 投标人近3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完成高速公路路况检测、数据处理、评定及养护分析里程累计不少于 3000 公里(含3000公里)。 |
主要人员 | 1.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1名):取得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近3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路况检测、数据处理、评定及养护分析项目负责人职务。 2.投标人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1名):取得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主管部门核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公路工程或道路工程)资格证书,近3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路况检测、数据处理、评定及养护分析项目技术负责人职务。 注:1.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均为投标人在职职工,由投标人依法为其缴纳社保,且社保缴费单位与注册单位必须一致。 2.公路工程专业相关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工程、路桥、桥梁、桥隧、公路与城市道路建设、土木工程(路桥方向)等。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与本项目招标范围中涉及的施工中标人存在利害关系的投标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用 CA锁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在线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 CA 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 按 1 号键。办理地点: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 65 号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 A 座7 层 702 室西部 CA 客服部。相关费用请自理(在线办理系统网址 http;//online.cwca.com.cn/)。平台操作及相关业务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起至2021年8月30日止。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1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并于2021年9月13日9时00分前携带编制及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 CA 锁(必须是同一把锁),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厅(银川市北京中路 49号瑞银 B 座四楼或五楼,具体开标厅详见四楼和五楼指示屏)。CA 锁用于两个信封开标现场投标文件的解密,未携带或解密不成功,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开标退回全部投标文件。
5.3 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形式,所有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在第一信封开标现场密封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电子版及纸质版文件,并确保上传交易平台和现场密封递交的投标文件所有内容一致。若电子标开标过程中出现系统及其他不可预见故障影响正常开标时,招标人将对纸质投标文件按正常程序进行开标。
5.4招标人将对“网上报名成功且按要求递交了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若采用保函形式的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
5.5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宁夏交通运输厅网(http:\\jtt.nx.gov.cn) 及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xcig.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疫情防控的相关公告,按公告要求执行。
招标人:宁夏交投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1103号
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0951-8801025
代理机构:宁夏正业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490号银川IBI育成中心二期九号楼创新服务中心6楼招标部(五里台路与烟墩巷交叉口东北角)
联系人:张泽坤、茹锦
电话:0951-8507082、18295699891
日期:2021年8月23日
附件:公告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