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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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单位: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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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0-04-23
来源: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标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20年4月,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
原《宁夏交通运输厅科技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于2014年5月施行。《办法》施行以来,国家和自治区出台了一系列科技创新方面的制度和文件。2017年9月,《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意见》提出了科技创新30条措施;2019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对交通运输科技创新提出了新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宁政规发〔2019〕2号)提出了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十八条措施;《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自治区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19〕101号)对改革科研项目评审管理提出了要求。《办法》在执行过程中逐渐出现了不适应、不符合新形势新要求的情形,需要加以修改完善。2020年4月,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制定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解读
《办法》共7章39条,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第一章总则,明确了科研项目应遵循的依据、原则和范围;第二部分为第二章至第六章,主要对科研项目申报立项、组织实施、经费管理、结题验收、成果管理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第三部分为第七章附则,主要明确了《办法》的解释机构及有效期等。《办法》主要体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章 总则,共6条。主要明确了《办法》的制定依据、原则和范围。
第二章 立项,共7条。主要规定了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科研项目的形成方式、申报条件和立项的程序。项目申报采取“公开征集+统筹安排”的方式,确定科研项目研究方向。项目申报实行常年受理,分批评审,按程序立项。鼓励项目承担单位与自治区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合作承担科研项目。
第三章 组织实施,共7条。主要明确了项目承担单位是科研项目的责任主体,科研项目管理实行全过程的科研诚信记录制度,对不良信用行为按有关规定记入科研诚信失信行为记录并实施管理。具体规定了科研项目在执行过程中产生变更的处理程序。
第四章 经费管理,共5条。主要明确了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科研项目资金来源、监督管理方式和厅支持经费的补助标准及支付方式。
第五章 结题验收,共5条。主要明确规定了科研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验收程序和材料标准,明确了通过和不通过验收的条件标准。
第六章 成果管理,共7条。主要明确规定交通运输厅科研项目成果的形成方式,知识产权保护和科研项目承担单位的成果转化义务。
第七章 附则,共2条。规定《办法》自2020年5月24日起施行,废止了2014年5月发布的《宁夏交通运输厅科技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宁交办发〔2014〕85号)。
相关文档: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