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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第一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行为和相关责任主体信息的公示
  1.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领导小组办公室
  2. 发布时间:2021-04-08 09:08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交通运输部等36个部委联合签署的《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7〕274号)和《交通运输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现通过“宁夏交通运输厅”官网对2021年第一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失信当事人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对信息存在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诉申诉。公示期结束后,信息正式发布,为期2年。

电话:0951-6076949

邮箱:nxzhcb@163.com

附件:2021年第一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信息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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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