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管理,规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行为,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起草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1年12月16日18:00前,通过以下方式和途径提出意见建议。
1.通过电子邮件发送:1184421052@qq.com。
2.通过信函方式邮寄: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75号交通运输厅建设与管理处(邮编:750001)。
联系人:马璀强,联系电话:0951-6076896。
附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关于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docx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