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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信用交通宣传月”一把手谈信用:知信、守信、拥信 为宁夏公路建设谱写新篇章

发表时间:2020-10-29 17:00:35 来源: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作者:郝方伟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蓬勃发展,我国公路基础设施建设也在日益完善和更新,四通八达的公路网络让人民幸福感、获得感提升的同时,对公路建设市场也有了更高要求。如何规范、指导公路建设市场有序运行、稳步发展,使公路工程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升、品质工程源源不断涌现,信用体系建设尤为重要。现本人结合目前公路建设实际,就“信用”浅谈如下体会。

一、对“信用”的理解和感悟。孔子曰:人而无信,不可知其也。自古以来,信用便是人类从事各类社会活动时潜移默化的行为准则,商鞅立木为信,深得民心,促就了秦国日后的强大;季布一诺千金的典故,成为了千古传颂的佳话。“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可见“诚”与“信”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基石作用。历史的潮流奔腾向前,我国社会主义事业也迈入了新时代,市场经济蓬勃发展,信用更是成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要条件,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现代市场经济是建立在法制基础的信用经济。没有信用,就没有秩序,市场经济就不能健康发展。如何促进全社会重视信用、维护信用、严守信用,发挥信用对社会活动的最大调节作用,就要让信用管理成体系,通过多措并举的方式在全社会的各个领域开展信用体系建设。

二、信用体系建设的必要性。何为信用体系?我个人理解其含义是:以促进社会组织和个人知信、守信、拥信为抓手,以提高社会治理能力为目的,通过信用预警、承诺、归集、共享、评价、奖惩、修复、宣传等主要举措,使信用活动的各子环节相互配合、优势互补,从而形成闭合管理的系统体系。当前,我国部分地区、部分领域信用缺失问题还比较普遍,尤其在交通运输领域,公路建设、安全生产、道路运输等环节的失信行为高发、频发,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也阻碍了我国经济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态势。为改善交通行业的信用生态,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接连出台相关政策和文件,交通运输部的有关领导同志也多次作出指示,倡导开展交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2015年,杨传堂书记召开部专题会,明确要求交通运输行业要努力在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有所作为、走在前列;2018年8月,杨传堂书记在主持召开专题会议时再次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信用交通省”创建为引领,积极稳妥推进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由此可见,信用体系建设的必要性不言而喻,聚焦到公路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对规范公路建设市场行为的作用也是十分显著的。通过对信用体系建设,可以有效量化、系统性评价公路建设从业企业的经营行为、诚信守约、管理水平等,并将从业企业信用与资质认定、融资、评比、政策扶持和招投标等方面挂钩,对从业企业经营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倒逼从业企业规范和诚信经营,提高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水平,从而推动公路建设市场规范、有序、高质量快速发展。因此,信用体系建设对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路建设市场秩序,促进公路建设市场良好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如何开展公路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公路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以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为依托,以多环节多举措为基础。我个人认为要从如下几个方面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一)加强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的建设和信用信息归集。不断完善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网络,实现省(区)、交通运输系统、交通运输下属各子系统的信用信息分级管理;建立省级信用信息交换与共享平台,不仅要对工程建设领域各类信用信息、数据做到及时更新、定期维护、公示公开,还要加强信用信息归集,通过信用数据的比对、转换和分类,实现数据格式的统一,严格落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并将信用数据分别共享交换至国家、部省及交通运输各子系统,供各类信用平台和外部单位应用系统公示和进行联合奖惩应用,真正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二)健全信用承诺制。信用承诺制不单单是从事信用活动相关各方履行承诺程序的机制,也是立信、接受社会监督、预警、处置的过程。从业企业在申请事项审批时需要对办理事项进行承诺;在从事招投标活动前需要对招投标行为进行承诺;在工程开工前需要对质量安全进行承诺等。针对承诺履约良好的从业企业,可以考虑在申请办理审批事项时容缺受理、优先办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减少检查频次或仅针对关键环节、薄弱部位进行检查等;针对承诺履约涉嫌失信的从业企业,要开展信用核实,并加强日后监管,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增加检查频次,加大检查力度;针对承诺履约有严重失信的从业企业,要纳入失信名单,并给予联合惩戒。信用承诺制,是推动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的重要手段,应长期完善好、落实好、利用好。

(三)切实开展好信用评价工作。有效组织开展信用评价工作,对规范从业企业经营行为、提升诚信服务水平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一是应以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关于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从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办法与规则为基础,完善宁夏公路建设从业企业信用评价与履约考核管理办法,结合宁夏公路建设实际对打分项目进行细化、量化,并结合日常检查对从业企业履约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实现定期评价和动态管理相结合。二是每半年开展一次信用评价与履约考核专项检查,严格要求打分人员在评价从业企业信用行为时做到公正、严谨、客观,检查结果及时向被检查企业公布,并纳入到年终信用评价结果中。三是应及时将信用评价结果上传至部、省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加强与多领域间的信用评价结果互认,参与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构建。四是应充分应用信用评价结果,将信用评价结果与行政审批、投标、日常监管紧密挂钩,尤其要根据信用评价结果的优劣实施分级分类监管,信用评价等级高的从业企业适当降低抽查检查频次和检查比例;重点抽查检查信用评价等级低的从业企业,让守信者“一路畅通”,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四)构建信用修复机制。信用修复机制是信用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机制,是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重要环节,是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的必然要求,是失信主体解除惩戒措施的制度保障。建立和完善信用修复制度,有利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信用建设规范化、系统化,让失信者重塑信用同时,也能让其在信用修复后时刻警醒失信行为带来的严重后果,明白信用的珍贵。构建信用修复机制,一是要明确清晰的修复范围和条件,哪些市场主体的信用可修复,哪些不可修复,可修复的主体在满足哪些条件后能办理信用修复申请手续。二是要规范修复程序,应提前告知修复对象申请修复所需材料、修复流程、注意事项等。三是应加强对从业企业信用修复后的跟踪监管,对信用修复审核通过的企业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在关注期内若无失信行为,方可将其信用恢复正常。

(五)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的宣传工作。应定期开展以“信用宣传月”、“诚信建设万里行”、“信用伴我行”等为主题的信用宣传活动,通过深入建设工地一线开展集中讲座、悬挂宣传海报和标语、观看公益广告和宣传视频、组织信用知识问答会等多种多样的形式,向公路建设从业企业和个人宣传信用体系建设的内涵,让其充分了解维护信用与自身利益的紧密联系,明白失信、违信的成本之高,切实筑牢参建各方的思想根基,巩固好信用意识,让触碰信用底限的手永远收紧、收牢。

当前,公路建设领域的信用体系创建工作仍旧任重道远,诸多环节有待继续完善和加强,这就需要我们每一位从业人员携手努力,从自身做起,形成知信、守信、拥信的巨大合力,构建繁荣稳定的诚信社会,为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注入动力。

作者系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