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及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七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交通运输厅网站政府信息法规文件栏(/)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交通运输厅办公室联系(咨询电话:0951—6076703)。
一、概述
按照《条例》要求,2014年交通运输厅立足行业实际,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探索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学习中央、国家及自治区相关重要文件中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要求、新指示,完善厅党委统一领导、办公室组织协调和各直属单位、处室大力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重要性和意义的认识,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强制度建设。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交通运输厅绩效考核工作,进一步明确了交通运输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制度建设和保障措施,拓展了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健全了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促进交通运输政府信息工作公开化、程序化、规范化。
(三)拓展服务平台。一是进一步整合交通运输厅网站的服务功能,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作用,为社会公众提供灵活、便捷的办事流程和查阅功能。二是按照自治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开通“@交通运输厅”政务微博服务平台,认真探索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应用,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水平。三是继续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规范我区交通运输行业新闻宣传工作及新闻发布机制。2014年底,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参加民生计划新闻发布会,主动做好相关政策法规解读,妥善回应公众提问。四是按照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将原运政96779、路政96958服务热线整合为“12328”热线电话服务平台,并与全国联网,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投诉、监督、咨询、救援等综合服务平台。
(四)深化保密审查。对形成的政府交通运输信息,严格按照《交通运输工作中的保密事项》进行保密审查,确保保密审查责任落实到位,坚决杜绝和防范政府信息公开中发生失泄密事件,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1月1日—12月31日,通过交通运输厅网站发布各类动态信息1110条;其中新闻栏目发布信息578条,占总数的52%;政务动态栏目发布信息48条,占总数4%;通知公告栏目发布信息47条,占总数4%;招标公告栏目发布信息258条,占总数的23%;中标公告栏目发布信息176条,占总数的16%。以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430条。全年组织接受各类媒体专访10余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1月1日—12月31日,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全部为以信函形式申请。对属于公开范围的信息,如实向申请人提供,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或我厅职能的信息,主动向申请人说明原因,争取申请人理解。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4年1月1日—12月31日,交通运输厅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与相关的法律纠纷和投诉。
五、收费情况
为服务群众,全年没有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六、存在问题
近年来,交通运输厅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配套制度有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价机制、监督管理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需要进一步研究完善。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方法单一,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交通运输出行信息服务体系不够完善。
三是创新信息公开形式的能力不足,信息公开载体拓展还处于探索阶段。行政许可、便民服务等网站专栏的建设运营、资金和人员投入等方面仍需加强。
四是部分涉及公众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公开不及时,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需进一步加大。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5年,交通运输厅将紧紧围绕中央、国家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建立健全更加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通过更加符合传播规律的发布方式,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探索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充分发挥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在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推动作用。同时,我厅将以公开高速公路收费情况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为契机,继续丰富公开内容,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威性、准确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