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组织全区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执法机构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提升执法监管效能,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不断夯实执法工作基础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把建章立制作为重要任务,不断夯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基础。一是积极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强化顶层设计,编制《宁夏交通运输法规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梳理20余项中长期地方立法建议项目。有序推进年度立法任务,《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正案于8月1日通过审议并颁布实施,《宁夏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草案)》顺利通过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二是持续强化执法制度保障。起草《宁夏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办法》《执法质量效能评价办法及评价指标》《执法规范》,修订《全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流程执法文书规范样本》,新增修订制度14项、废止制度19项。全面落实《宁夏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查评估。
二、全面提升执法监管效能
深入实施“淬炼”行动,切实履行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职责。一是加强公路安全保护。加大公路、公路用地及建筑控制区等重点区域执法监管,共开展公路行政检查4.3万余次,巡逻里程逾385万公里,查处各类损坏、破坏、侵占公路的违法行为390余起,实施涉路施工检查1480余次,清理非公路标志标牌190余块,清除占道摆摊设点1300余处。二是强化超限超载治理。采取固定检测、流动检测、技术监控“三大手段”,突出源头、路面、末端监管“三向发力”,狠抓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农村公路“三路同治”,查处违法超限车辆2.51万辆次,监督卸转载货物80.40万余吨。《开展治超溯源货运源头企业》《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案》入选全国“公路治超典型案例”,数字化治超典型经验在全国公路治超数字化提升专题现场会上交流分享。三是持续规范运输市场秩序。强化道路运输监督服务系统应用,稳步推进“两客一危”、出租汽车、机动车维修等专项整治行动,建立与甘肃、内蒙古、陕西毗邻地市跨区域跨部门协同联动打击非法营运机制,累计查处非法营运车辆1400余辆次、违法大件运输车辆418辆次。四是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制定“1+3”应急预案。守好“七下八上”汛期防汛关口,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加强重点路段巡查,清理路面隐患,救援受困群众,全力以赴保障道路畅通。
三、推动执法服务深度融合
持续践行执法为民宗旨,全力打造“畅行宁夏 为您护航”执法服务品牌。一是提高执法“三率”。紧扣重点任务及目标要求,聚焦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路段,明确路面巡查时间和执法人员标准,深入开展联合巡查、隐患排查治理、恶劣天气应对、特殊勤务保障等工作,全面提升“见勤率、管事率、服务率”,提升群众安全出行满意度。二是深化“为民办实事”。开展好“大件运输一对一”“爱心送考”“平安春运”等暖心服务,在冬季能源保供、“三夏”、秋收等重点运输时段,开通绿色通道,做好保通保畅保运,推动执法为民更加深入人心。打通与公安交管信息系统壁垒,开展治超案件一站式办理试点,平均缩短办理时限2小时,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三是做实做细“柔性执法”。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包容审慎执法工作促进交通运输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对轻微、及时纠正、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减轻处罚。践行“释法明理、法理相融”理念,综合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提醒告诫等方式,以法制宣教引导经营主体守法经营,让执法服务更有品质。
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一是严格执法队伍管理。扎实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狠抓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提升,持续打造“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交通执法铁军。严格落实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完成厅系统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年度审核843件次(含注销)。二是强化执法队伍培训。按照分级分层轮训要求,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全面完成执法人员年度60学时法治教育轮训。紧盯执法实践短板、弱项,采取理论讲解、模拟演练、交流研讨、知识测试、案卷制作等形式,加强针对性培训。创新拍摄执法教学片4部,打造“教科书式”执法教学,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业务水平。年内开展执法业务培训22场次、参加人员1200余人次,组织参加交通运输部和自治区司法厅组织的执法人员考试,交通运输部考试成绩排名全国第7名。三是选优培树先进典型。按照交通运输部部署要求,持续推进“四基四化”建设,年内2个基层站所执法品牌入围全国典型案例,2名执法队长参加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大队长讲坛,荣获“星星之火奖”。
五、着力增强执法监督实效
一是构建执法监督体系。将法治监督与政治监督、纪检监察监督、信访投诉监督以及外部监督相结合,构建“1+1+N”的交通执法监督工作体系。二是加大日常监督力度。利用交通运输执法综合管理系统,定期不定期抽查执法办案情况,组织开展年度执法案卷交叉互检和随机评查,督促执法三项制度和裁量权制度有效落实。推行“伴随式”执法监督,从根本上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程度。三是深化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围绕“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运动式”执法、“一刀切”式执法、执法粗暴、执法“寻租”六个方面问题,排查整改问题1017个,销号率100%,累计立案调查违法违纪案件5起,给予2人警告、降级处分。
一年来,全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自治区和市县两个层级执法监督运行机制还不完善,执法监督缺少操作规范和制约手段;二是推进执法规范化、数字化、精准化的动能还不够强劲,基层单位对深化“四基四化”建设政策支持和投入差距较大;三是执法服务效能、便民利企举措、队伍整体素质等仍有待进一步提升。下一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护航交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持续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强化执法监督,全面规范执法行为,深化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提升三年行动,深入开展涉企执法专项整治,推动执法理念、执法方式“两个转变”,实现执法质量、服务水平、队伍素质“三个提升”,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努力为全区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