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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交通运输2021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1. 责任部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 生成日期:2022-02-17 14:47

一、主要工作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2021年度全区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厅党委统筹安排、全力推进。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在厅党委会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举办1期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二是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同普法工作结合起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全区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重点内容,推动全行业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三是购买《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书籍,在系统内广泛组织学习。在两期厅处级干部培训班上专题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实现全系统厅处级干部学习全覆盖。四是积极组织开展2021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内容,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学习宣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企业、进工地、进公共交通场所,使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五是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班,150名执法骨干进行专题培训。宁夏公路管理中心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座,取得良好效果。宁夏交通学校利用法治课堂,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主题活动,在全体师生中掀起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热潮。

(二)不断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重视支持和交通运输部的精心指导下,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于2020年10月率先完成全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宁夏改革经验在全国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会上作了交流发言。持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素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自查整改15个方面687个问题,自我加压深纠见人见事见思想问题453个,问题销号率达100%,高质量完成整治行动,实现了六个明显提升的目标持续增强交通综合执法效能。2021实施行政处罚908件、行政强制84起,查处超限车辆1.7万辆次、同比增加52%。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网约车、定制客运等新业态执法监管,查处违规经营行为2300多起,打击“非法营运”车辆2100余辆次,营造了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持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践行执法为民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探索柔性执法,建立包容审慎监管清单,实施轻微免罚420次,落实为民办实事200余次,拆除限高限宽设施281处,建立大件运输企业“一对一”联络服务机制守住疫情防控第一道防线,执法满意度不断提升。

(三)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出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细则》,围绕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重点任务,全面细化,明确目标,切实提高可操作性。印发《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用语指引(试行)》《纪律禁令》等一系列配套文件,进一步规范统一执法人员执法用语规范,推进文明执法。二是在两级机关设立法制科,配备法制工作人员,基本满足法制审核人员达到5%的比例。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及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做到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三是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在本办公场所、公示栏全面准确公开执法主体、人员、职责、依据、程序服务指南、执法流程;严格落实行政处罚公示制度,在行政处罚作出后的7日内通过“十公示”平台录入处罚基本信息进行公示。截至目前,处罚463件,公示处罚案件463件。四是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21年组织84名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证件申领考试,通过率达到90%五是依托“十三五”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对全区各级综合执法机构统一配备执法装备目前,配发执法装备共5类2874件。同时,制定出台《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装备管理办法》,加强对执法装备的规范管理。六是规范执法案卷、执法工作流程,制定《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行政执法流程执法文书规范样本》,梳理5个执法工作流程、规范48个执法文书适用及填制情况,统一案卷制作、归档及装订要求。建成宁夏“十三五”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提高执法案卷制作规范化水平。

(四)持续加强交通运输行业监管一是积极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厅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抽查事项清单,组织应用宁夏“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开展工作严格按照抽查比例和频次,对在建的3个高速公路、8个国省干线项目以及15个施工合同段和22家企业进行了抽查,全面完成年度抽查任务。二是持续加强公路水路市场监管巩固高速公路多部门联勤联动联管机制,联合实施执法巡逻386.7万公里,路域环境更加安全舒畅。建立大件运输企业“一对一”联络服务机制,办理大件运输行政辅助4074辆次,查验涉路施工许可339处,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更加规范顺畅。强化片区联动,落实“一超四罚”,开展联合执法2739余次,检测车辆1993.8万辆次,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干线超限超载率分别控制在0.5%和2%以内,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得到有效遏制。三是持续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对全区41家客运企业、54家危货企业、18家汽车客运站、8家驾校、18家水运企业进行随机抽查,积极维护全区道路运输市场环境。四是持续推进安全执法常态化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三年行动,累计排查一般隐患647项,整改完成576项,整改率85.5%;开展安全执法督导检查66次,行政处罚108起,处罚金额22.74万元,安全生产执法监督震慑效果明显。五是深入开展“工程质量强基提质”等行动,执法检查工程项目10个49个标段,办理执法案件7个,检查反馈隐患问题58个,整改率达100%,为打造品质工程筑牢防线

(五)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取消2项行政许可事项,5项海事政务服务事项下放至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简化小规模配电网工程涉路施工审批流程,审批时限由13个工作日压减至即办推进“不见面马上办”落地见效,实施“三减一提升”,共压减申请材料246个,压减率32.4%。二是持续优化行政执法理念。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发布3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明确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流程,制作3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样本),持续开展 “减证便民”行动,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全面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试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企业负担。三是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严格落实2021年全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点》工作部署,组织对交通运输厅2020年1月1日至20211031期间制定的1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和8件政策措施文件行进行全面清理,持续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常态化四是着力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水平。制定2021年交通运输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主动对外公布,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五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2021年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行政诉讼案件5件、民事诉讼案件2件,胜诉率100%全面落实自治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全力做好改革衔接,确保依法行政六是积极防范化解交通运输领域矛盾风险。以公路建设、管理、养护以及道路运输等领域为重点,深入开展矛盾风险动态排查、防范化解。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加强诉源治理,把交通运输领域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推动非诉讼矛盾纠纷解决方式健康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及2022年工作思路

2021年,我厅严格落实《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工作部署,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迈上新台阶。但与此同时,行业系统内还存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和标准把握不准、执法规范化建设和信用体系建设还需要加大力度等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予以重视和完善。

(一)强化制度设计加强行业监督指导。持续推动交通强国建设宁夏试点任务落实,按照“1个体系4个方面”的工作思路,努力打造现代交通执法体系,争取向全国提供可复制借鉴的交通运输执法领域“宁夏经验”。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意见》精神,制定《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完善监管规则,出台实施《公路水路市场行政执法监管办法》《运输市场行政执法监管办法》进一步构建符合改革精神和发展实际的交通运输新型执法监管体系,推动交通强国建设试点任务落地落实

(二)持续强化行业执法监管。落实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研究“两办法一指南”和91项事权的具体落地措施,制定出台“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建立执法过错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巩固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推动执法规范化长效常治,确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落实、落细。开展全区规范执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公路水运工程质监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公路水运行政执法监管专项行动、全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运输市场“两客一危”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五大专项行动,建立执法规范化建设长效机制,抓好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

(三)深化改革加强监管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交通运输领域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全面落实《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以优化营商环境为驱动,研究进一步取消下放交通运输行政审批事项;深化交通运输“证照分离”改革,深入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推行“不见面”“一网通办”和“跨省通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构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体系,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的交通运输营商环境。

(四)继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落实《宁夏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宁夏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裁量基准》,确保行政处罚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1年版)》,推动建立“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督、违法有追究”的执法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试行)》,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推广说理式执法,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加强教育。严格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全面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广宁夏“十三五”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推动全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持续开展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组织全系统执法人员开展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大展示,推动实现全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执法人员素质能力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