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TJJBNXZC-2023-001
采购计划编号:2023NCZ000284
二、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水路发展中心S45中卫至隆德、福银高速清水河至六盘山、定武高速清水河至营盘水项目工可等前期工作
三、中标(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供应商联系电话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S45中卫经海原经西吉至隆德(宁甘界)段新建高速项目 | 宁夏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北京东路165号 | 17395028275 | 17155200 |
福银高速清水河立交至六盘山镇段改扩建项目 | 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大世界商务广场A座19楼1901室 | 13519204043 | 12231500 |
定武高速清水河立交至营盘水(宁甘界)段改扩建项目 | 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西安市雁塔区丈八沟街道科技2号63号 | 13379062397 | 7100000 |
技术咨询和审查服务 | 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 | 北京市朝阳区南方日报北京记者站附近 | 13810728006 | 39600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S45中卫经海原经西吉至隆德(宁甘界)段新建高速项目 | S45中卫经海原经西吉至隆德(宁甘界)段新建高速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工作的技术咨询服务供应商 |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包括为编制报告而进行的所有调查、踏勘、现场勘察、测量、资料收集、分析研究)和项目相关的专题研究报告的编制(包括用地预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以及为取得工程可行性研究(包括专题)批复而需开展的其他相关工作等 | 签订合同起至完成合同约定的专题咨询任务且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止。 | 满足《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交规划发〔2010〕178号)以及国家规定的各相关专题报告编制办法,并应遵循国家政策,执行交通运输部颁先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办法和指标定额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技术、标准等地方性文件。 |
福银高速清水河立交至六盘山镇段改扩建项目 | 福银高速清水河立交至六盘山镇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工作的技术咨询服务供应商 |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包括为编制报告而进行的所有调查、踏勘、现场勘察、测量、资料收集、分析研究)和项目相关的专题研究报告的编制(包括用地预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以及为取得工程可行性研究(包括专题)批复而需开展的其他相关工作等 | 签订合同起至完成合同约定的专题咨询任务且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止。 | 满足《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交规划发〔2010〕178号)以及国家规定的各相关专题报告编制办法,并应遵循国家政策,执行交通运输部颁先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办法和指标定额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技术、标准等地方性文件。 |
定武高速清水河立交至营盘水(宁甘界)段改扩建项目 | 定武高速清水河立交至营盘水(宁甘界)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工作的技术咨询服务供应商 |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包括为编制报告而进行的所有调查、踏勘、现场勘察、测量、资料收集、分析研究)和项目相关的专题研究报告的编制(包括用地预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以及为取得工程可行性研究(包括专题)批复而需开展的其他相关工作等 | 签订合同起至完成合同约定的专题咨询任务且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止。 | 满足《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交规划发〔2010〕178号)以及国家规定的各相关专题报告编制办法,并应遵循国家政策,执行交通运输部颁先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办法和指标定额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技术、标准等地方性文件。 |
技术咨询和审查服务 | 为S45中卫经海原经西吉至隆德(宁甘界)段新建高速项目、福银高速清水河立交至六盘山镇段改扩建工程、定武高速清水河立交至营盘水(宁甘界)段改扩建工程3个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审查服务 | 对工可编制单位开展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进行全过程咨询并形成技术咨询报告。对项目建设模式、建设方案及筹资融资方案进行专项评估并形成专项咨询评估报告 | 签订合同起至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技术咨询服务为止。 | 满足《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交规划发〔2010〕178号)以及国家规定的各相关专题报告编制办法,并应遵循国家政策,执行交通运输部颁先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办法和指标定额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技术、标准等地方性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郭忠兴、陈秀峰、孟清波、张艳丽、熊润
采购人代表:候建生、王思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用由中标(成交)人向代理机构支付,收费标准按照中标(成交)金额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服务招标计算的折扣率54%支付。 一标段47190元,二标段40543元,三标段30483元,四标段20887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3年4月3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水路发展中心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75号
联系方式: 0951-29679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建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北街首创金融商务中心8层西
联系方式: 13895175372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董雁
电话:0951-296793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胡萌萌
电话:13895175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