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2023年非现场执法点建设项目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的委托,对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2023年非现场执法点建设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2022年12月13日完成开标评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评审,推荐了中标候选人。
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
中标候选人排名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费率)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928%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吉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 | 1.92%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1.945% |
二、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排序 | 单位名称 | 业绩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通锡高速公路海门至通州段勘察设计项目TXGS-SJ2;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吉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 | 1、长春经济圈环线高速公路农安至九台段、双阳至伊通段;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1、贵州省纳雍至赫章高速公路初步勘察设计; |
三、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内容
排名 | 主要人员姓名 | 个人业绩 | 证书编号 |
第一中标候选人: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吴欣 | 1、滨海至淮安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项目; | 职称证编号:201901300014 |
第二中标候选人:吉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 | 项目负责人:焦明伟 | 1、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联络线双辽至嫩江高速公路双辽至洮南段建设项目STSJ标段勘察设计;2、延吉至长春高速公路大蒲柴河至烟筒山段建设项目勘察设计DYSJO1标段; | 职称证编号:2009006A050 |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李振华 | 1、六枝至安龙高速公路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第LASJ-2标段; | 职称证编号:黔高201402199 |
四、开标记录表
五、被否决的投标人情况说明
单位名称 | 否决原因 |
中交远洲交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4条最高投标限价:1.95%,投标单位在第二信封投标函(报价文件)以具体金额报价,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在第二信封初步评审第三条不通过。 |
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4条最高投标限价:1.95%,投标单位在第二信封投标函(报价文件)以具体金额报价,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在第二信封初步评审第三条不通过。 |
六、评标委员会个人打分与评分汇总表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以上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信函形式的异议以收到时的邮戳日为准)向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5)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的签字盖章: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将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上述公示单位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八、发布媒介
本公示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同时发布。
九、公示期
2022年12月14日至2022年12月17日。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
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951-6076933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B座写字楼9楼908
邮政编码:750001
联系人:高林平、王芬
电话:0951-8569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