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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000016/2026-00334

阅读量:

所属机构: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文号:

生成日期: 2026-05-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固原片区路基防排水设施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有效性: 有效

固原片区路基防排水设施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固原片区路基防排水设施修复工程施工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宁夏交建投集团2026年高速公路养护工程计划(第二批)的批复(宁交公路函[2026]7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宁夏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固原片区路基防排水设施修复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宁交建投办发〔2026〕51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宁夏交投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交投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固原片区路基防排水设施修复工程施工

2.2工程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境内

2.3工程概况:项目位于固原片区 G70 线福银高速、G22 线青兰高速、S25线泾华高速,共计 29 公里路段,计划对老化、缺损严重、功能失效的防排水设施进行集中修复,确保现状路基路面排水系统通畅有效,消除部分地质灾害点位隐患,确保通行安全。

2.4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包含的全部设计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根据工程特点划分为1个标段

2.6计划工期70日历天

2.7 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以上工程量确切数量及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设计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财务要求:投标人在 2023年至 2025年每一年度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不小于 1(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一年度的经审计财务状况表尚未出具,则可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两个完整会计年度的经审计财务状况表)、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完成过 1 个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或高速公路路基、路面养护工程施工业绩。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 1 名: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目前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持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至少担任过 1 个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或高速公路路基、路面养护工程的项目经理职务(或 2 个项目副经理职务)。项目总工 1 名: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2、至少担任过 1 个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或高速公路路基、路面养护工程的项目总工职务(或 2 个项目副总工职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内部不限),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新的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从业单位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示中被评为 D 级;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款。

3.6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投标人为/信用等级的施工企业,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实行网上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相关事宜。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办理”相关信息,相关费用请自理。

4.2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即日起至2026-5-26  18:00(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登记(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交易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0512-581880930951-6891120。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对相应标段进行网上登记,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以联合体投标的,需要填报所有联合体成员信息且经全体成员使用 CA 数字证书确认后,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登记与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事项。

4.3投标人成功登记后,应于投标确认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根据系统提示在交易平台上自行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期间请勿拔除CA锁。投标确认截止后网上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4投标人成功登记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账号及相关信息,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6-11 09: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NXTF)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5.3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用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必须是同一把锁)登录网上“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解开标。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密开标

5.4逾期未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的或未按规定加密投标文件的、或未按规定参与解密开标的、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解密未成功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本次招标采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并在宁夏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同步转载

7. 联系方式

人:宁夏交投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交投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与京藏高速公路交叉口收费站办公楼

  址:银川市兴庆区友爱中心路2323号宁夏交通物流园信息大楼二楼A区

人:陈先生

人:苏海成、李小勇白雪

   话:0951-8801013

   话:0951-7600727、7600738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

联系电话: 0951-6076734

2026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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