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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公路管理中心五个分中心2027-2028年养护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责任部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 生成日期:2026-04-30 14:2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公路管理中心五个分中心2027-2028年养护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已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全区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宁交公路函〔2024〕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石嘴山分中心(牵头)、银川分中心、吴忠分中心、中卫分中心、固原分中心(成员),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财政预算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石嘴山分中心(牵头)、银川分中心、吴忠分中心、中卫分中心、固原分中心成员。项目已具备招标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夏公路管理中心五个分中心2027-2028年养护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2.2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

2.3项目概况:本次拟招标项目主要内容为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完成宁夏公路管理中心石嘴山、银川、吴忠、中卫、固原分中心2027年-2028年各类养护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工作。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拟招标项目主要内容为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完成宁夏公路管理中心石嘴山、银川、吴忠、中卫、固原分中心2027年-2028年各类养护工程的勘察设计服务工作。共划分为4个标段,均为不见面电子标。具体标段内容详见如下:

1标段养护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内容:1.完成固原、中卫两个分中心各类养护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不含管理服务设施);2.完成石嘴山、银川、吴忠分中心管养的大桥、特大桥梁、隧道养护工程、一级公路及其交通安全设施勘察设计工作(含机电设施,不含管理服务设施)。

工作范围: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如有,包括但不限于用地预审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防洪影响评价、土地复垦报告、林评草评、有限人为活动空间、生物多样性报告等编制工作),完成设计方案比选、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等编制等工作,完成设计变更、设计文件数字化、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等其他后续勘察设计服务,同时协助业主开展养护工程项目库建设及相关工作的设计服务等工作。

2标段养护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完成银川、吴忠、石嘴山三个分中心二级及以下公路养护工程(含机电设施,不含大桥、特大桥梁、隧道养护工程、管理服务设施)的勘察设计工作。

工作范围: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如有,包括但不限于用地预审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防洪影响评价、土地复垦报告、林评草评、有限人为活动空间、生物多样性报告等编制工作),完成设计方案比选、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等编制等工作,完成设计变更、设计文件数字化、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等其他后续勘察设计服务,同时协助业主开展养护工程项目库建设及相关工作的设计服务等工作。

3标段管理服务设施勘察设计:工作内容:1.完成银川、吴忠、石嘴山分中心管理服务设施(包括公路养护站、养护道班、停车区、服务区等)的勘察设计工作。

工作范围: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如有,包括但不限于用地预审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防洪影响评价、土地复垦报告、林评草评、有限人为活动空间、生物多样性报告等编制工作);完成建筑工程测绘、工程地质勘查、设计方案比选、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效果图出具及审图中心报审等工作,完成设计变更、设计文件数字化、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等其他后续勘察设计服务,并协助业主开展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用地许可、养护工程项目库建设及相关工作的设计服务等工作。

4标段管理服务设施勘察设计:工作内容:1.完成中卫、固原分中心管理服务设施(包括公路养护站、养护道班、停车区、服务区等)的勘察设计工作。

工作范围: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如有,包括但不限于用地预审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防洪影响评价、土地复垦报告、林评草评、有限人为活动空间、生物多样性报告等编制工作);完成建筑工程测绘、工程地质勘查、设计方案比选、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效果图出具及审图中心报审等工作,完成设计变更、设计文件数字化、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等其他后续勘察设计服务,并协助业主开展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用地许可、养护工程项目库建设及相关工作的设计服务等工作。

2.5服务期限:2027年-2028年。

2.6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

1标段养护工程勘察设计: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投标人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公路行业甲级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投标人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工程测量、岩土工程)。

2标段养护工程勘察设计: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投标人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公路行业甲级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投标人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工程测量、岩土工程)。

3、4标段管理服务设施勘察设计: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指牵头人及成员同时)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1)具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设计资质;(2)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工程测量、岩土工程)。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则指牵头人及成员联合)具备以下资质:(1)联合体牵头单位具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设计资质;(2)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工程测量、岩土工程)。

企业业绩

1标段养护工程勘察设计: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个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工程)的勘察设计业绩;

2标段养护工程勘察设计: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工程)的勘察设计业绩

3、4标段管理服务设施勘察设计:

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个建筑工程的勘察和设计工作。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至少完成过1个建筑工程的设计工作。

联合体成员:至少完成过1个建筑工程的勘察工作。

项目负责人

1标段养护工程勘察设计: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1个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工程)的勘察设计负责人职务(2个不同专业分项负责人职务等同于1个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职务)。

2标段养护工程勘察设计: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工程)的勘察设计负责人职务(2个不同专业分项负责人职务等同于1个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职务)。

3、4标段管理服务设施勘察设计: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担任过1个建筑工程设计的项目负责人职务(2个不同专业分项负责人职务等同于1个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职务)。

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设计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第1、2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34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具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设计资质;

联合体成员应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工程测量、岩土工程),联合体成员单位只允许承担本项目勘察任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招标中的投标,否

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均被拒绝;

(4)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

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

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新的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从业单位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示中被评D级;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款。

3.6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4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经评审后,同一投标人最终综合得分第一的标段数超过允许中标的标段数时,推荐中标合同段时按以下原则确定:由评标委员会按标段的先后顺序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某一投标人在4个标段的推荐次序均为第一时,则推荐该投标人为第1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标段不再推荐该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标段推荐排名第二、三、四名的投标人依次替补为第一、二、三名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直至各标段推荐出不同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止。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

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实行网上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办理相关事宜。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办理”相关信息,相关费用请自理。

5.2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即日起至2026-5-13  23:59(北京时间,下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登记(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交易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0512-58188093、0951-6891120。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对相应标段进行网上登记,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以联合体投标的,需要填报所有联合体成员信息且经全体成员使用CA数字证书确认后,

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登记与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事项。

5.3投标人成功登记后,应于投标确认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根据系统提示在交易平台上自行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期间请勿拔除CA锁。投标确认截止后网上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4投标人成功登记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账号及相关信息,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5-21 09: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NXTF)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6.3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用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必须是同一把锁)登录网上“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解密开标。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密开标。

6.4逾期未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的、或未按规定加密投标文件的、或未成功签到的、或未按规定参与解密开标的、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解密未成功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5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关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其中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为同步转载。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石嘴山分中心(牵头人)、银川分中心、吴忠分中心、中卫分中心、固原分中心(成员)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恒润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游艺东街521号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国贸新天地A-704

联系人:如飞

联系人:张滢  马思茹  张鑫

电话:0952-2058167

电话:0951-3026500/1389548090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行政监督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

电话:0951-6076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