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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000016/2026-0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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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文号:
生成日期: 2026-04-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宁夏交投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房建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有效性: 有效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交投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房建项目勘察设计已由宁夏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增加2026年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库报备项目的报告(宁交建投发〔2026〕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交投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交投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
2.2 项目概况:主要内容包括集团公司管辖高速公路服务区房屋改造维修,空气源热泵更新及绿化补植,污水处理设备升级,微型消防驿站完善,电视无线网络配套等信息化建设,广场路面、标志等设施维修。同时包括高速公路收费站房屋、场站、收费大棚等结构物的水暖电修缮设计及清障救援车库等其他房建项目的勘察设计。
2.3服务期限:自发包人提出单个项目调查、设计指令后根据设计内容10-15日历天内完成该项目的设计工作,具体完成时间以指令单为准。
2.4招标范围:
主要内容包括集团公司管辖高速公路服务区房屋改造维修,空气源热泵更新及绿化补植,污水处理设备升级,微型消防驿站完善,电视无线网络配套等信息化建设,广场路面、标志等设施维修。同时包括高速公路收费站房屋、场站、收费大棚等结构物的水暖电修缮设计及清障救援车库等其他房建项目的勘察设计。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为不见面电子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如为联合体投标时,均指联合体各方)具备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非联合体投标时:必须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级别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级别资质,并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甲级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
如为联合体投标时:一方应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级别设计资质;另一方应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甲级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联合体任一方须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级别资质。
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房建工程施工图设计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业绩由联合体各方提供均可)。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至少担任过1个房建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房建分项设计负责人)职务(如为联合体投标,主要人员由联合体各方提供均可)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设计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责任方,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报名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4)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均可作为联合体牵头人。(5)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投标邀请、登记、领取文件、签署、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如有)等事宜。(6)联合体成员各方的业绩及奖项均可作为本联合体的业绩及奖项。(如提供的业绩或奖项是以联合体形式共同承接或获得的同一个项目的业绩或者奖项,不累计加分。)(7)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新的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从业单位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示中被评为D级;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款。
3.6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投标人为/信用等级的设计企业,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实行网上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相关事宜。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办理”相关信息,相关费用请自理。
5.2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即日起至2026-4-13 18:00(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登记(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交易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0951-6891120。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对相应标段进行网上登记,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以联合体投标的,需要填报所有联合体成员信息且经全体成员使用 CA 数字证书确认后,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登记与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事项。
5.3投标人成功登记后,应于投标确认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根据系统提示在交易平台上自行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期间请勿拔除CA锁。投标确认截止后网上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4投标人成功登记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账号及相关信息,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4-24 9: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NXTF)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6.3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用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必须是同一把锁)登录网上“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解密开标,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使用 CA 锁登录网上“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密开标。
6.4逾期未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的、或未按规定加密投标文件的、或未成功签到的、或未按规定参与解密开标的、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解密未成功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5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双信封),关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并在宁夏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转载。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交投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交投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与京藏高速公路交叉口收费站办公楼 |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友爱中心路交通物流园信息大厅A区 |
联 系 人: 杜先生 | 联 系 人:马世俊、李小勇、王学志 |
电 话: 0951-8801012 | 电 话: 0951-7600738,0951-7600737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 联系电话: 0951-6076734 | |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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