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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000016/2026-0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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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文号:
生成日期: 2026-04-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G20青银高速滨河服务区改造开放式服务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有效性: 有效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20青银高速滨河服务区改造开放式服务区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宁夏交建投集团2026年高速公路养护工程计划(第二批)的批复》宁交公路函[2026]7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宁夏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 G20青银高速滨河服务区改造开放式服务区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宁交建投办发〔2026〕27 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宁夏交投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交投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G20青银高速滨河服务区改造开放式服务区项目
2.2工程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2.3工程概况:滨河服务区北区改造主要内容包括:绿化改混凝土路面、绿化树铲除、新画双组份标线、拆除原有水泥路牙石、新建花岗岩路牙石、清理废弃排水井及管道、新增检查井、增加匝道收费站及收费系统、配置成品垃圾桶、迁移原有电缆(4120+195)、新增成品路灯、拆除现状砖围墙、新增铸铁围墙、新增管廊、新建一座成品云仓、进入收费岛前收费SA防撞护栏。
滨河服务区南区改造主要内容包括:绿化改硬化、新画双组份标线、面包砖改混凝土硬化、新增标识标牌、迁移污水处理、乔木挖除、迁移设备用房、迁移垃圾房、迁移凉亭、拆除原有水泥路牙石、新建花岗岩路牙石、清理废弃检查井及管道、新增检查井、新增匝道收费站及收费系统、成品垃圾桶、新建成品路灯、新增收费大棚、新建一座成品云仓、新增管廊、新增南区边坡维修、进入收费岛前收费SA防撞护栏。
2.4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包含的全部设计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5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根据工程特点划分为1个标段。
2.7 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以上工程量确切数量及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设计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
资质 要求 |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具备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公路机电工程分项)资质;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成员之一)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成员之一)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
财务 要求 | 投标人在2022年至2024年每一年度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不小于1。 | |
业绩 要求 | 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个公路机电工程(内容包括收费、监控、通信三大系统之一)施工业绩。 | |
企业 信誉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新的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从业单位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示中被评为D级(附网站查询截图)。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
主要 人员 要求 | 项目经理(1名) | 1、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目前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持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至少担任过1个公路机电工程(内容包括收费、监控、通信三大系统之一)施工的项目经理职务(或2个项目副经理职务)。 |
项目总工(1名) | 1、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至少担任过1个公路机电工程(内容包括收费、监控、通信三大系统之一)施工的项目总工职务(或2个项目副总工职务)。 | |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并且由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公路机电工程分项)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联合体各方在本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款。
3.5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投标人为/信用等级的施工企业,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实行网上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相关事宜。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办理”相关信息,相关费用请自理。
4.2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即日起至 2026-4-10 18:00 (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登记(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交易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0512-58188093、0951-6891120。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对相应标段进行网上登记,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以联合体投标的,需要填报所有联合体成员信息且经全体成员使用 CA 数字证书确认后,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登记与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事项。
4.3投标人成功登记后,应于投标确认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根据系统提示在交易平台上自行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期间请勿拔除CA锁。投标确认截止后网上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4投标人成功登记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账号及相关信息,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4-27 09: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NXTF)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5.3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用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必须是同一把锁)登录网上“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解密开标。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密开标。
5.4逾期未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的、或未按规定加密投标文件的、或未按规定参与解密开标的、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解密未成功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本次招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并在宁夏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同步转载。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联系人):宁夏交投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与京藏高速公路交叉口收费站办公楼 |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8层 |
联 系 人: 孙先生 | 项目负责人: 张金忠 |
电 话: 0951-8801012 | 电 话: 18095110030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majun1802@163.com |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 联系电话: 0951-6076734 | |
2026 年 4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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