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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000016/2026-00030
阅读量:
所属机构: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文号:
生成日期: 2026-01-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国道344东灵线桃山至乌沙塘段等3个公路项目安全韧性评估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有效性: 有效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国道344东灵线桃山至乌沙塘段、国道309青兰线马成河桥(宁甘界)至固原段、国道109京拉线石嘴山黄河大桥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宁政发〔2015〕45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财政预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招标代理为中经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3个公路项目安全韧性评估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国道344东灵线桃山至乌沙塘段等3个公路项目安全韧性评估咨询服务。
2.2 工程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
2.3 工程概况:
国道344东灵线桃山至乌沙塘段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同心县境内。起点位于吴忠市同心县桃山转盘处,由南向北依次经过河西镇马家河湾村、大河乡石炭沟村、龙北沟村、乌沙塘村等,终点止于红寺堡区南侧,路线全长约38公里。
国道309青兰线马成河桥(宁甘界)至固原段位于固原市原州区、彭阳县境内。起点位于宁甘省界马成河桥,由东向西,终点止于固原市,路线全长约97公里。
国道109京拉线石嘴山黄河大桥位于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起点位于蒙宁省界石嘴山黄河大桥东岸,终点位于惠农区滨河大道岔路口,路线全长约9公里。
2.4 招标范围:
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安全韧性提升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交办公路〔2025〕26号)文件要求,在收集并分析项目竣工图设计文件、交通量及事故数据、气象水文及地灾普查资料及现场调查的基础上,采用综合评估法对基础设施、制度体系进行评估,完成国道344东灵线桃山至乌沙塘段、国道309青兰线马成河桥(宁甘界)至固原段、国道109京拉线石嘴山黄河大桥公路安全韧性评估工作,编制公路安全韧性评估报告并通过咨询专家的审核,在安全韧性提升工程项目主体施工完成后、交工前完成项目验收阶段安全韧性评估,编制评估报告、提出改进建议。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一个标段。
2.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3个项目的安全韧性评估报告编制工作并提交建设单位组织咨询专家审查;项目主体施工完成后30日历天内、交工前完成验收阶段的安全韧性评估;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7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双信封)。
2.8 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2.9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以及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质等级 | 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投标人应进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中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备案专业含“公路”,服务范围包含“评估咨询”)。 |
企业业绩 | 投标人具有1个公路安全韧性提升工程的评估或公路安全韧性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服务业绩。 |
主要人员 |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1个公路工程的评估咨询类服务的项目负责人。 |
企业信誉 |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新的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示中被评为D级;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根据《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承担评估咨询任务的工程咨询单位,与同一事项的编制单位、项目业主单位之间不得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的重大关联关系。
3.5 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4款。
3.6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个标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相关事宜。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证书及CA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办理”模块查看。
4.2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即日起至2026年2月4日23:59(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登记(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交易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0512-58188093或0951-6891120。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对相应标段进行网上登记,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3 投标人成功登记后,应于投标确认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根据系统提示在交易平台上自行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期间请勿拔除CA锁。投标确认截止后网上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4 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通知、澄清文件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重点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为主)或报名内部系统发布的信息。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系统内“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2月2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NXTF)上传。
5.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用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必须是同一把锁)登录网上“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解密开标。
5.4 逾期未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的、或未按规定加密投标文件的、或未按规定参与解密开标的、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解密未成功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宁夏公路管理中心纪检监察审计处
电 话:0951-6076734/0951-6076611
招 标 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75号
邮政编码:750011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951-6076877
招标代理:中经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12号怡和阳光大厦C座9层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18102437019
邮 箱:zjgj02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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