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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640000016/2025-00985

阅读量:

所属机构: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9-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乌海至玛沁公路(宁夏境)青铜峡至中卫段红卫服务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有效性: 有效

乌海至玛沁公路(宁夏境)青铜峡至中卫段红卫服务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海至玛沁公路(宁夏境)青铜峡至中卫段红卫服务区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已由交通运输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交通运输部关于宁夏自治区青铜峡至中卫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17〕330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乌海至玛沁公路(宁夏境)青铜峡至中卫段红卫服务区路基桥涵路面交安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宁交函〔2025〕71号)及《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海至玛沁公路(宁夏境)青铜峡至中卫公路红卫服务区房建和机电等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宁交函2025〕199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交投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乌海至玛沁公路(宁夏境)青铜峡至中卫段红卫服务区工程施工

2.2工程地点:宁夏中卫市。

2.3工程概况:乌海至玛沁公路(宁夏境)青铜峡至中卫段红卫服务区位于乌玛高速和定武高速共线段(K386+784)处,距乌玛高速沙坡头服务区55.5公里,距定武高速中卫服务区86公里,服务区紧邻国道338线,为单侧集中开放式服务区,新建互通立交将保障甘塘至孟家湾方向的车流进出服务区。服务区总占地面积341.53亩,其中场区占地面积约131.77亩。

2.4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设计的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5计划工期:2025-10-30 至 2026-10-30,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根据工程特点共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和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1标段(互通立交工程)服务区互通立交路基、桥涵、路面、交通安全设施、信息化和收费站机电工程。主要工程量:挖土方11.8万方,填土方0.5万方,AK0+232.312匝道跨线桥129米/1座,涵洞1道;沥青混凝土路面45007平方米,波形梁护栏10151米,2入2出匝道收费站1处。

2标段(房建及加油加气工程):服务区场区、房屋建筑、收费站罩棚、加油站罩棚、加油加气工艺设备。主要工程量:场区挖土方8.3万方,填土方8.4万方;房屋总建筑面积3070.42平方米,钢结构罩棚投影面积1579.66平方米,场区混凝土硬化62700平方米;油罐7座,加油机5台,加气机4台,箱式LNG撬装设备2台。

注:具体工程量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设计文件

2.7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格条件:

1标段:

非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等级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机电工程分项);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均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③联合体牵头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等级资质,至少承担服务区互通立交路基、桥涵、路面等施工内容;④联合体成员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机电工程分项);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标段:

非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等级资质和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等级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均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③联合体牵头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等级资质,至少承担服务区场区、房屋建筑、收费站罩棚、加油站罩棚施工内容;④联合体成员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等级资质;⑤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最低要求:第1标段、第2标段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包括联合体各方)在近3年(2022年至2024年每一年度末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不小于1

3)业绩最低要求:

1标段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提供的组合业绩或某一成员提供的业绩均予认可)需完成如下业绩:

①至少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施工业绩。

②至少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机电工程施工业绩。

注:上述业绩需同时满足,缺一不可。

2标段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提供的组合业绩或某一成员提供的业绩均予认可)需完成如下业绩:

①至少完成过1个新建房建工程施工业绩。

②至少完成过1个新建加油或加气站工程施工业绩。

注:上述业绩需同时满足,缺一不可。

(4)人员最低要求:

1标段: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拟派人员应在联合体协议中予以明确)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一级建造师证书(公路工程专业)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至少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职务(2个项目副经理职务等同于1个项目经理职务)。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拟派人员应在联合体协议中予以明确)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职务2个项目副总工职务等同于1个项目总工职务)

2标段: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拟派人员应在联合体协议中予以明确)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至少担任过1个新建房建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职务(2个项目副经理职务等同于1个项目经理职务)。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拟派人员应在联合体协议中予以明确)项目总工: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1个新建房建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职务2个项目副总工职务等同于1个项目总工职务)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负责招标文件的下载、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递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均被拒绝;(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新的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从业单位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示中被评为D级;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款。

3.6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投标人为/信用等级的施工企业,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实行网上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相关事宜。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办理”相关信息,相关费用请自理。

4.2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即日起至2025年10月13日(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登记(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交易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0512-58188093。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多CA互认服务,已实现西部CA、北京CA、新数CA、上海CA实体证书和移动数字证书的区内共享互认、全区通用,请自行查询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共享互认的通知》。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对相应标段进行网上登记,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以联合体投标的,需要填报所有联合体成员信息且经全体成员使用CA数字证书确认后,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登记与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事项。

4.3投标人成功登记后,应于投标确认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根据系统提示在交易平台上自行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期间请勿拔除CA锁。投标确认截止后网上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4投标人成功登记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账号及相关信息,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22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NXTF)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5.3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用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必须是同一把锁)登录网上“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解密开标,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使用CA锁登录网上“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密开标。

5.4逾期未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的、或未按规定加密投标文件的、或未成功签到的、或未按规定参与解密开标的、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解密未成功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本次招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评标办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及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交投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交通物流园综合办公楼A224室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湖畔嘉苑二期书香苑三号公寓601室

联系人:伏先生

联系人:武健、陶佳丽

电话:0951-7600712

电话:17795170073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

电话:0951-6076734

2025年9月29

    附件:乌海至玛沁公路(宁夏境)青铜峡至中卫段红卫服务区工程施工招标关键内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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