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招标公告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中卫分中心业务用房维修工程施工综合比选公告
  1. 责任部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 生成日期:2024-06-24 19:42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ZZB20240506

2.项目名称:宁夏公路管理中心中卫分中心业务用房维修工程施工

3.采购预算(元):857851.61元

4.最高限价(如有):801302.01元

5.比选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项目概况

施工工期

质量标准

备注

1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中卫分中心业务用房维修工程施工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中卫分中心业务用房维修工程施工主要工程内容有4mmSBS沥青防水卷材715.56㎡,屋面涂膜防水50㎡,金属栏杆38m,80厚EPS保温隔热墙面991.86㎡,60厚EPS保温隔热墙面276.13㎡,80厚G型保温隔热墙面122.67㎡,屋面排水管131.9m,抹灰面油漆2077.2㎡,张拉膜结构车棚72㎡等附属工程。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满足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满足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拒绝大型企业参加,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4.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1.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

4.1.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

4.1.4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4.1.5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21〕10号)文件执行;

4.1.6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2号)文件规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2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持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等级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具备有效的安全施工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三、获取比选文件

间:202406月24日202406月2818:3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06月24日202406月28日(北京时间,下同)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30分(节假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发送资料至邮箱1298059869@qq.com发送资料代理机构将以邮箱形式发送电子版比选文件,请注意查收。(2供的资料: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负责人或自然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准确填写项目名称、联系电话及邮箱,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全部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万达中心B座10楼1015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0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万达中心B座10楼1015会议室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上同时(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公路管理中心中卫分中心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滨河镇中央西大道53号

联系方式0955-70679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万达中心C座1706室

联系方式:17795170073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955-7067919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武健

电话:17795170073

代理机构: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