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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2023年黄羊滩公路养护站库房安全提升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1. 责任部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 生成日期:2023-08-25 16:20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

项目编号:圣方招(采)字【202340

项目名称: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2023年黄羊滩公路养护站库房安全提升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36789.00      

最高限价(如有)236789.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最高限价(元)

备注

一标段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2023年黄羊滩公路养护站库房安全提升改造工程

1

详见磋商文件

236789.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活动,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 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 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5%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根据《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2号),分支机构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2.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果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信用资格要求:

1)申请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或“信用宁夏”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由采购人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磋商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自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附承诺函)。

4)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未在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或“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或查询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但已由处罚机关出具了已不再拖欠农民工资证明书的;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形。

3.2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交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提供的每一年度财务报表中年末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不小于1。

3.3业绩要求:近五年(自2018年8月25日至磋商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内,完成1个房屋建筑工程(新建或改扩建或维修)施工业绩。

3.4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近五年(自2018年8月25日至磋商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内,至少完成过1个房屋建筑工程(新建或改扩建或维修)施工业绩(如为项目副经理职务业绩数量最少为2个)。

2)项目总工: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五年(自2018年8月25日至磋商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内,至少完成过1个房屋建筑工程(新建或改扩建或维修)施工业绩(如为项目副总工职务业绩数量至少为2个)。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 年8 月25日 2023 年9 月1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A座7楼招标代理部)或邮箱报名。

方式:凡有意参加响应者,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报名表,并将报名表填写完整后,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命名“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邮件主题与文件命名一致发送至邮箱(349190929@qq.com )进行登记报名,报名成功后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9月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点: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A座7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9月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A座7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上发布。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青银高速公路银川东收费站北侧大楼      

联系方式:刘先生 0951—85971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A座7楼            

联系方式:郭尧0951-6894822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951—859716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郭尧

电话:0951—8597161

代理机构: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