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3NCZ002735
招标文件编号:TZZD/NZC230137C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水路发展中心乌玛高速镇北堡至黄羊滩段防洪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1,500,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00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1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水路发展中心乌玛高速镇北堡至黄羊滩段防洪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服务项目 | 1 | 按照相关法规与技术规范要求,开展乌玛高速镇北堡至黄羊滩段防洪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审查并获得报告批复。 1.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水路发展中心乌玛高速镇北堡至黄羊滩段防洪影响评价技术服务,预算金额(元):¥900,000.00。 2.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水路发展中心乌玛高速镇北堡至黄羊滩段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预算金额(元):¥300,000.00。 3.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水路发展中心乌玛高速镇北堡至黄羊滩段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服务,预算金额(元):¥300,000.00。 | ¥1,500,000.00 | 详细要求见公开招标文件。 已申请落实财政预算资金 100万元。 |
数量合计 | 1项 | 预算合计 | ¥1,500,000.00元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报告获得相关部门批复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等优惠政策。
(2)投标人是否属于中小企业,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
(2)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等的授权委托书;
(3)“信用中国”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小于等于3家。联合体各成员除须满足上述要求外,还须满足下述要求:
①以联合体方式响应的投标人,须提交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明确联合体组成数量,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
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担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水路发展中心乌玛高速镇北堡至黄羊滩段防洪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工作的供应商;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④由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并处理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的牵头人及成员应当具备承担相关工作的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8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报名方式:投标人须详细填写附件中的《报名回执单》,将加盖公章的《报名回执单》发送至宁夏天泽众德招标有限公司邮箱nxtzzd@163.com,即为报名成功,《报名回执单》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9月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天泽众德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75号
联系方式:0951-29679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宁夏银川市虹桥路天源财汇中心A座14楼
联系方式:0951-5610077-80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人:董女士
联系方式:0951-296793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苏冬梅
电话:0951-5610077-801
代理机构:宁夏天泽众德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