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中卫下河沿黄河大桥等4个公路项目初步设计已分别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卫下河沿黄河公路大桥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发改交通审发[2020]75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省道103线同心至海原段公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发改交通审发[2021]106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国道344线头营至李旺段公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发改交通审发[2021]82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国道312线苋麻湾至杨庄段公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发改交通审发[2022]29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分别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中卫下河沿黄河公路大桥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宁交函[2020]454号)、《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关于省道103线同心至海原段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宁交函[2022]210号)、《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关于国道344线头营至李旺段公路工程(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宁交函[2022]14号)、《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312线苋麻湾至杨庄段公路工程(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宁交函[2022]324号)文件批准,项目建设单位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本项目资金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自筹解决。
按照《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8号)、《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关于加强公路工程交(竣)工检测管理的意见》(宁交规发〔2020〕5号)、《关于印发<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交办发〔2018〕130号)的相关规定,由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牵头与宁夏公路管理中心联合对中卫下河沿黄河大桥等4个公路项目交工验证性检测机构进行招标,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中卫下河沿黄河大桥等4个公路项目交工验证性检测机构招标项目
2.2 项目所在地:宁夏境内。
2.3 合同段划分:本项目分为3个合同段进行招标。
2.4 计划服务期:2023年8月开始检测至该建设项目的交工验证性检测任务完成。
2.5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6 招标内容:
2.6.1 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合同段,交工验证性检测数量如下表。
合同段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公路等级 | 建设里程(公里) | 检测里程(公里) | 备注 | |
一 | 中卫下河沿黄河公路大桥 | 新建 | 一级 | 8.402 | 主线道路 | 6.389 | 中卫下河沿黄河大桥全长1228米,主桥采用606米(155米+296米+155米),南引桥为1*75米整幅钢箱梁,北引桥为15*40米分幅T梁,采用双向六车道设计,桥面宽35米。 |
连接线 道路 | 0.785 | ||||||
桥梁 | 1.228 | ||||||
下河沿黄河桥荷载试验 | 主桥斜拉桥(155m+296m+155m) | ||||||
引桥抽检50%(检测8跨) | |||||||
二 | 省道103线同心至海原段公路工程 | 改扩建 | 二级 | 46.946 | 道路 | 46.091 | |
隧道 | 0.855 | ||||||
三 | 国道344线头营至李旺段公路 | 改扩建 | 二级 | 54.116 | 道路 | 54.116 | |
国道312线苋麻湾至杨庄段公路工程 | 改扩建 | 二级 | 13.009 | 道路 | 13.009 | ||
注:桥梁是指单座桥梁长度大于500m的桥梁;道路中包括单座桥梁长度小于500m的桥梁,不含单座桥梁长度大于500m的桥梁和隧道工程。 |
2.6.2 交工验证性检测检测指标及抽检频率
本项目交工验证性检测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梁工程及交通安全设施等内容,交工验证性检测指标及抽检频率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执行,其中,下河沿黄河大桥主桥(斜拉桥)另行增加检测指标及抽检频率如下:
下河沿黄河大桥主桥(斜拉桥)交工验证性检测增加检测内容 | 序号 | 检测指标 | 检测频率 | 备注 |
1 | 顺桥向塔顶偏位 | 每塔检测 | ||
2 | 桥长 | 每桥检测2点 | ||
3 | 桥面纵向线型 | 每20米检测1点 | ||
4 | 横桥向对称点高差 | 每20米检测1点 | ||
5 | 索力误差(斜拉索) | 抽测不少于1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质及业绩等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可同时投多个合同段,但只能中一个合同段。如果投标人在多个合同段综合得分同时排名第一,则推荐该投标人按第一、二、三合同段顺次排序靠前的合同段为中标候选人,在其他合同段不再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其他合同段分别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二、三、四名的投标人依次替补为第一、二、三名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本次中标候选人按照第一、二、三合同段的顺序进行推荐。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01日至2023年08月07日18时30分前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办理地点: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23层2305室。相关费用请自理。平台操作及相关业务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
4.2 网络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4.3 报名不成功,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8月22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人应于 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半小时 携带CA锁进入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现场签到,签到后等待开标及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密,逾期上传、未按规定加密、未成功签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未在规定期限内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进入招标人解密阶段,未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将无法再进行解密。请各投标人务必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在宁夏交通运输厅网转载。
注: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通知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重点以宁夏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变更补遗”公告栏为主)或报名内部系统发布的信息。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众帮天成工程有限公司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
地 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 地址:银川市北京中路192号亲水商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苏国平 联系人:王荣荣
电 话:0951-2967870 电 话:0951-8764200
2023年08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