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308线马家滩至石沟驿段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省道308线马家滩至石沟驿段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发改交通审发〔2023〕75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省道308线马家滩至石沟驿段公路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宁交函〔2023〕185号)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自治区财政安排的普通公路专项建设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省道308线马家滩至石沟驿段公路工程
2.2工程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马家滩镇、白土岗乡境内
2.3工程概况:本项目为普通省道改建工程,路线全长40公里。项目起点位于银百高速王乐井收费站进出口向西730米,接已改建完成的省道308线郑记堡至马家滩段公路终点。路线终点位于灵武市白土岗乡石沟驿省道308线与国道211平交口处。按照三级公路标准改造,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新建桥涵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维修利用维持原荷载等级。路线主要控制点:起点、宁东铁路立交、马家滩镇、国道244线、石沟驿、终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全线路基、桥涵、路面、交叉工程、智能感知、交通工程以及沿线设施等。
依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省道308线马家滩至石沟驿段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发改交通审发〔2023〕75号-2023年6月15日)及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省道308线马家滩至石沟驿段公路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宁交函〔2023〕4185号-2023年7月25日),本次进行省道308线马家滩至石沟驿段公路工程施工招标。
2.4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设计的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5计划工期:自开工之日起1年,计365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根据工程特点划分为1个组别A组,共划分为2个标段,按组别进行招标,均为不见面的电子标。具体标段划分和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组别 | 标段 | 起讫桩号 | 主要工程内容 |
A组 | 第1标段 | K19+800~K40+450 | 项目设计图纸所设计的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等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及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
第2标段 | K40+450~K59+773.6 | 项目设计图纸所设计的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养护站维修、智能感知等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及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
注:以上工程量确切数量及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设计文件。
2.7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2.8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组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段。具有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即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参加同一个组的投标,但应分配至组内不同的标段。且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具有关联关系的投标人数量不得超过组内的标段数量,若超过,按照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关联企业前两名进入第二个信封开标环节并进行标段随机分配及评审。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情形:(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5)为本标段的监理人;(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交通”网站和“信用宁夏”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用CA锁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在线进行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办理地点: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23层2305室,相关费用请自理。平台操作及相关业务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0951-6891120。
4.2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23年8月8日23时59分(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候。
4.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按组进行报名,组内所有标段全部报名成功才视为对本组报名成功。
4.4 投标人必须分别下载组内全部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凡参加相应组别投标的投标人须按标段递交投标文件:1.投标人须递交组内所有标段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组内所有标段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除电子标自动生成无法修改的内容和技术文件(保证金缴纳证明、施工组织设计、投标函)外,其他投标内容各个标段应当一致;2.投标人须按各个标段要求的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递交不同标段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若投标人不按照上述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组内任意一个标段出现未成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开标现场未成功解密或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不通过的情况,则视为该投标人对本组的所有标段投标均无效,按否决投标处理。
4.5 招标人对通过本组内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开标厅现场通过系统内随机分配的方式确定6名投标人在组内所投标段,第1、2标段各分配3名投标人;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只能随机分配到组内某1个标段,招标人仅对其分配到对应标段的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4.6 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在开标现场应主动向招标人说明,并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填写清楚,如隐瞒或不说明或未填写被查出后随时取消所有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的投标资格。
4.7 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通知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重点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为主)或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信息。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2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用CA锁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现场解锁开标,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半小时携带CA锁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现场解锁开标。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锁,逾期上传、未成功签到或未解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023年8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