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640000016/2023-01029
阅读量:
所属机构: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7-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银川至昆明国家高速公路宁夏太阳山 开发区至彭阳(宁甘界)段等五条PPP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绩效评价服务招标公告
有效性: 有效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川至昆明国家高速公路宁夏太阳山开发区至彭阳(宁甘界)段等五条PPP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绩效评价服务由交通运输部关于银川至昆明国家高速公路宁夏太阳山开发区至彭阳(宁甘界)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0〕153号)、交通运输部关于G1816乌玛高速宁夏惠农(蒙宁界)至石嘴山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1〕177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至甜水堡(宁甘界)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17〕471号)、关于批准宁夏石嘴山红崖子黄河公路大桥初步设计的函(宁发改审发〔2015〕314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S50海原至平川(宁甘界)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发改交通审发〔2020〕9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补助、社会资本自有资金、申请银行贷款筹措、交通运输部补助,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银川至昆明国家高速公路宁夏太阳山开发区至彭阳(宁甘界)段建设期及运营期绩效评价服务、乌海至玛沁公路惠农(蒙宁界)至石嘴山段建设期及运营期绩效评价服务、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至甜水堡(宁甘界)公路段运营期绩效评价服务、宁夏石嘴山红崖子黄河公路大桥运营期绩效评价服务、S50海原至平川(宁甘界)公路建设期及运营期绩效评价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银川至昆明国家高速公路宁夏太阳山开发区至彭阳(宁甘界)段等五条PPP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绩效评价服务
2.2 项目地点:宁夏
2.3 项目概况:
银昆高速:银川至昆明国家高速公路宁夏太阳山开发区至彭阳(宁甘界)段项目。路线起自太阳山开发区北侧的磨山台村,接已建成的银昆高速公路银川至太阳山段,经太阳山开发区西侧、韦州、下马关、预旺、甘城、高台、寨科、王洼、彭阳县城、红河,终点止于彭阳县红河乡高寨塬(宁甘界),接在建的银昆高速公路甘肃段,全长约236公里。全线在磨山台、红墩子、太阳山、下马关、预旺、甘城、寨科、王洼、彭阳9处设置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互通立交连接线约18.7公里,以及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乌玛高速:乌海至玛沁公路惠农(蒙宁界)至石嘴山段项目。路线起于黄河西岸惠农区南和平村东侧,接内蒙古自治区拟建的乌玛公路乌海至石嘴山段,路线向西南方向布设,经红果子、简泉农场、大武口区,终点止于大武口区隆湖二站新村西侧,接乌玛公路石嘴山至银川段,全长约57.79公里。全线设置惠农南、红果子南、红果子(枢纽 )、大武口北、大武口、石嘴山南6处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惠农南、大武口北2条互通连接线共长约3.5公里,以及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银百高速: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至甜水堡(宁甘界)公路项目。宁东至甜水堡(宁甘界)公路起自盐池县高沙窝镇(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东北侧),接已建青银国家高速公路宁夏段,止于甜水堡镇(宁甘界),接拟建银百国家高速公路甘肃段,全长112.578公里。全线设置高沙窝、高沙窝西(高沙窝南)、王乐井、冯记沟东、冯记沟、大水坑、萌城7处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萌城互通式立交连接线6.615公里。
红崖子黄河大桥:宁夏石嘴山红崖子黄河公路大桥项目。本项目位于石嘴山市平罗县和惠农区境内,由主线和精细化工园区连接线组成,路线全长26.42公里。路线起于国道109线与简滨公路交叉处,起点桩号K15+281.500=简滨公路桩号K15+281.500,路线向东利用已建成简滨公路16.61km,仅对路面进行加铺改造;新建段起点位于简滨公路的设计桩号K31+890=本项目K31+890处,随后路线向东南偏离简滨公路线位,在K32+500附近设置礼和互通式立交与滨河大道实现交通流的转换,之后路线继续向东南方向布设,设黄河特大桥先后跨越滨河大道、黄河、红崖子防洪堤,在红崖子王家沟村一队北侧接G244线,终点桩号K36+960.145;在K36+700处设主线收费站。主线全长21.68km,其中利用简滨公路16.61km,新建5.07km;黄河大桥桥长3.398km。精细化工园区连接线起点LKO+O0O顺接主线终点 K36+960.145,与G244线构成十字平面交叉,之后沿东南方向布设,穿越拟建的精细化工园区,终点LK4+743.721与红陶公路、红赛公路连接线相接,构成十字面交叉,连接线全长4.74km。
S50海原至平川(宁甘界)公路:S50海原至平川(宁甘界)公路项目。路线起自海原县城北侧,设置互通式立交与已建成的S50黑城至海原、S40同心至海原2条高速公路相接,路线由此向西布设,经西安镇、甘盐池,终点止于宁甘省界国道341线北侧65米处,与甘肃白银市规划的新建四车道高等级公路相接,全长约44公里。全线设置海原县城、西安镇、甘盐池3处互通式立交,以及必要的交通工程、收费养护管理等沿线设施。
招标范围:银昆高速、乌玛高速、银百高速、红崖子黄河大桥、S50海原至平川(宁甘界)公路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绩效评价服务
2.4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至按照招标人进度安排完成所有工作内容止。
2.5 质量要求:提供的技术服务内容符合国家及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标准和规范。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
一标段工作内容:
建设期:2023年度S50海原至平川(宁甘界)公路绩效评价、2024年度银昆高速绩效评价
运营期:2023年度红崖子黄河大桥项目绩效评价、2024年度银百高速绩效评价、2025年度S50海原至平川(宁甘界)公路绩效评价
二标段工作内容:
建设期:2023年度银昆高速绩效评价、2025年度乌玛高速绩效评价
运营期:2022年度红崖子黄河大桥项目绩效评价、2023年度银百高速绩效评价、2024年度S50海原至平川(宁甘界)公路绩效评价、2025年度红崖子黄河大桥项目绩效评价
三标段工作内容:
建设期:2023年度乌玛高速绩效评价、2024年度乌玛高速绩效评价
运营期:2024年度红崖子黄河大桥项目绩效评价、2025年度银昆高速绩效评价、2025年度银百高速绩效评价
注:为保证项目质量,本项目接受投标单位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仅能中一个标段,如同一投标人在不同的标段中均被推荐为第1中标候选人,则推荐中标标段的确定原则:(1)以推荐中标的标段报价相加总额最低为原则;(2)报价总额相等时,以信用等级最高为原则(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2022年度宁夏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从业单位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文件中的信用评价等级为准);(3)信用等级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
2.7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双信封) 。
2.8 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应进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备案专业含公路专业,服务范围包含项目咨询、全过程工程咨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业绩要求:近5年(2018年7月2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个公路工程绩效评价服务项目业绩。
3.3 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2018年7月2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担任过1个公路工程绩效评价服务项目业绩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并提供近2023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
3.4 信誉要求:
3.4.1 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3.4.2 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4.3 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5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异常经营当事人名单;
3.4.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0年7月2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行为;
3.4.7 无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形。
3.5 与招标人或本项目的相关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平性、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已参与该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7月31日18时00分(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电子交易系统正常运行) ,用CA锁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在线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2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办理地点: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65号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7层702室西部CA客服部,相关费用自理。平台操作及相关业务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提供参考资料,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时间。
5.2 投标文件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1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使用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本项目电子标开标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使用CA锁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网上在线签到,解锁开标。
5.3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锁,未成功签到或未解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招标人将对“网上报名成功”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上进行转载。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 代理机构: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75号 联 系 人:李静
联 系 人:马小龙 电 话:18995454444
电 话:0951-6076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