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ZB-2023-0718
项目名称:贺兰山东麓旅游环线公路改造提升工程(一期)等5个公路养护项目第三方试验检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0497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50497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第1标段 | 第三方试验检测服务 | 1 | 负责完成贺兰山东麓旅游环线公路改造提升工程(一期)、G110线镇北堡段安全提升工程、S203线寨科至官厅公路蔡川村至官厅段路面提升工程第三方试验检测服务,工作内容为所列项目范围内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交通安全设施等日常抽检、综合检查抽检和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292237 | |
第2标段 | 第三方试验检测服务 | 1 | 负责完成省道201线花马寺至郝家台段路面提升工程、省道201线大水坑(马儿沟)至麻黄山段路面提升工程第三方试验检测服务,工作内容为所列项目范围内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交通安全设施等日常抽检、综合检查抽检和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358260 |
合同履行期限:第1、2标段:项目开工至交工验收结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政部财库(2022)1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小、微型企业对报价给于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根据《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投标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参照宁财(采)发〔2021〕22号文《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第1、2标段:
(1)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或自然人直接响应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供应商或供应商内设机构应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试验检测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且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现场查询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5)与本项目存在利害关系的供应商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响应无效。
(6)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检测机构)在同一公路工程项目标段中不得同时接受业主、监理、施工等多方的试验检测委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8日至2023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07月18日至2023年07月25日(北京时间,下同)上午 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 14时30分至18时30分(节假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到宁夏众帮天成工程有限公司现场递交资料或发送资料至邮箱952140973@qq.com,代理机构将以邮件形式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请注意查收。(2)提供的资料: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直接投标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直接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上需准确填写项目名称、联系电话及邮箱),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及资质证书复印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截图打印件,全部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售价: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1日上午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众帮天成工程有限公司开标室(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92号亲水商务中心三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01日上午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众帮天成工程有限公司开标室(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92号亲水商务中心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2.因中国政府采购网竞争性磋商公告固定格式无法修改,本项目实际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公路管理中心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75号
联系方式:刘岚 0951-60768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众帮天成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92号亲水商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王璐瑶0951-87642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璐瑶
电话:0951-8764200
宁夏众帮天成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