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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2023年非现场执法点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责任部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 生成日期:2023-04-24 16:0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2023年非现场执法点建设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2023年非现场执法点建设项目库的批复》(宁交函〔2022〕28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建设资金为财政预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2023年非现场执法点建设项目。

2.2项目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

2.3项目概况:本项目计划实施15处非现场执法点,同步建设38个指挥室以及配套的执法网络安全和链路

2.4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设计的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5计划工期

施工:合同签订后365日历天

监理:工程服务周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365日历天;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730日历天(24个月)

2.6标段划分:

根据工程特点划分为4个标段:一标段施工、二标段施工、三标段施工、四标段监理,均为不见面电子标

标段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

标段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2023年非现场执法点建设项目一标段(银川市)

银川市境内涉及的超限检测站点,建设内容包括:动态称重子系统、车牌识别、车貌及人脸抓拍子系统、车辆检测子系统、视频监控子系统、信息发布子系统以及配套工程(路面改造、供电与防雷系统、网络传输系统、补光照明系统、安全设施、光电缆线路、技术要求、系统检定校准规范设计及治超站联网系统数据对接及系统功能增设)等。

标段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2023年非现场执法点建设项目二标段(吴忠市、中卫市、固原市)

吴忠市、中卫市、固原市境内涉及的超限检测站点,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内容包括:动态称重子系统、车牌识别、车貌及人脸抓拍子系统、车辆检测子系统、视频监控子系统、信息发布子系统以及配套工程(路面改造、供电与防雷系统、网络传输系统、补光照明系统、安全设施、光电缆线路、技术要求、系统检定校准规范设计及治超站联网系统数据对接)等。

标段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2023年非现场执法点建设项目三标段(石嘴山市)

石嘴山市境内涉及的超限检测站点,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内容包括:动态称重子系统、车牌识别、车貌及人脸抓拍子系统、车辆检测子系统、视频监控子系统、信息发布子系统以及配套工程(路面改造、供电与防雷系统、网络传输系统、补光照明系统、安全设施、光电缆线路、技术要求、系统检定校准规范设计及治超站联网系统数据对接)等。

四标段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2023年非现场执法点建设项目四标段(施工监理)

主要完成本项目全过程的监理服务工作。

注:以上仅供招标参考,确切数量见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文件。

2.7评标办法:

施工:技术评分最低价法

监理:综合评估法

2.8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格条件

一、三标段(施工):

1.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标段施工:

1.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四标段(监理):

1.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机电专项监理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财务能力

一、二、三标段(施工):

投标人提供近3年(2019年至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提供的每一年度财务报表中年末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不小于1。

注:1.各标段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彩色影印件。

2.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可以对本项目投标,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且投标人所提供的财务报表均需满足以上要求。

3.投标人如为集团公司,财务会计报表指合并财务会计报表。

四标段(监理):

无要求。

企业业绩

一、三标段(施工):

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个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机电工程的施工业绩。

二标段(施工):

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机电工程的施工业绩。

四标段(监理):

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个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机电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

企业信誉

1.未被交通运输部或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宁夏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5.在“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20204月24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函

7.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形。

主要人员

一、三标段:

项目经理: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机电工程相关专业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至少完成过1个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机电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职务(2个项目副经理职务)。

项目总工: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机电工程相关专业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至少完成过1个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机电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职务(或2个项目副总工职务)。

二标段:

项目经理: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机电工程相关专业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至少完成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机电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职务(2个项目副经理职务)。

项目总工: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机电工程相关专业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至少完成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机电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职务(或2个项目副总工职务)。

四标段(监理):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至少担任过1个一级及以上公路机电工程施工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职务或至少担任过2个一级及以上公路机电工程施工监理的副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组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组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组。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一套人员班组、设备只能中一个组内的合同段。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当同一投标人最终综合得分第一有两个或以上数量的合同段并这几个合同段都不在同一个组时,超过允许中标的组数时,推荐中标组时按以下原则确定:因电子标格式无法修改,此项明确为:1)施工投标人可就上述一、二、三标段投标,只允许每个投标人中1个标段。经评审后,同一投标人最终综合得分第一的标段数超过允许中标的标段数时,推荐中标合同段时按以下原则确定:按照评标顺序确定中标顺序,评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例:如果投标人同时成为一、二、三标段最终综合得分第一的,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投标人成为一标段中标人,二、三标段中标资格顺延至第二中标候选人,如二、三标段中标资格顺延后为同一中标候选人,则三标段中标资格顺延至第三中标候选人)。(2)与施工中标人为同一法人或存在控股、管理等利害关系、或为关联单位的监理投标人若最终综合得分第一,中标资格顺延至第二中标候选人,若第二中标候选人与施工中标人仍存在为同一法人或存在控股、管理等利害关系的情况,则中标资格顺延至第三中标候选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具有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即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具有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在开标现场应主动向招标人说明,如隐瞒后被查明的随时取消所有具有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

3.5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信用宁夏”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修正第3.6款内容: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由于近期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管理部门将同期实施多个公路工程项目,如各潜在投标人欲同时获得多个项目的中标资格,需考虑项目主要人员的拟任安排,不同项目的任一主要人员应互不相同、互不重复,否则,只能获得1个项目的中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在该网站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办理网上投标相关事宜,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中CA锁办理通知,或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联系电话:4008600271,办理地点: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B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相关费用请自理。电子交易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4009980000、0951-6891120

4.2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23年4月30日18时00分(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候。

4.3具有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应主动向招标人说明,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填写清楚,如隐藏或不说明或未填写被查出后随时取消所有具有关联关系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4.4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网上加密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上传递交。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签到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4.5开标解密:投标人开标须使用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 CA 锁(必须是同一把锁),用于投标文件的解密。解密不成功,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开标退回全部投标文件。

4.6修正第4.1款内容: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用CA锁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在线进行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账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平台操作及相关业务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0951-689112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投标文件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5月16日9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用CA锁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解锁开标,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30分钟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必须是同一把锁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解锁开标。逾期上传、未成功签到或未解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通知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重点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为主)或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信息。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

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

联系人:李先生

话:0951-6076933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B座9-908

联系人:高林平、王芬

电话:0951-8569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