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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公路管理中心中卫分中心2023年石空公路养护站库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 责任部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 生成日期:2023-03-27 17:4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公路管理中心中卫分中心2023年石空公路养护站库房建设工程已由宁夏公路管理中心以《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关于下达2023年度项目库计划的通知》(宁公管发〔2023〕2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关于下发中卫分中心G109线梅家沟至新寺沟段预防养护等3项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通知(宁公管发〔202367批准,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中卫分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中卫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宁夏公路管理中心中卫分中心2023年石空公路养护站库房建设工程。

2.2工程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境内。

2.3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中卫市中宁县石空镇,G109国道与育才路交叉处养护站院内新建一座库房,并对院内设施和既有库房进行维修改造。

2.4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设计的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5计划工期: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8月30日,计122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共划分为1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和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标段

主要工程内容

一标段

主要工程量为新建公路养护站轻钢库房941.92㎡,场院硬化4586.1㎡,更换铁艺围栏130m,砖砌围墙改造350m,改造供暖管道826.96m等。

注:具体工程量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设计文件

2.7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双信封)。

2.8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格

条件

1.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等级资质及钢结构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等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财务

能力

投标人提供近3年(2019年至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提供的每一年度财务报表中年末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不小于1。

注:根据投标人须知正文3.5.2要求“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因此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年份规定的可以对本项目投标,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且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年份的财务报表均需满足:每一年度末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不小于1

企业

业绩

投标人在近3年内(2020年3月27日至2023年4月19日,以交(竣)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565㎡的钢结构工程施工业绩或1个房屋建筑工程(须含不少于565㎡的钢结构工程)施工业绩。

企业

信誉

1.未被交通运输行政主管单位或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单位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自20203月27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

8.投标人未在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或“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或查询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但已由处罚机关出具了已不再拖欠农民工资证明书的;

9.无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主要

人员

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近三年内(2020年3月27日至2023年4月19日,以交(竣)工日期为准),担任过1个钢结构工程施工或房屋建筑工程(须含钢结构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职务(或2个项目副经理职务)。

项目总工: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三年内(2020年3月27日至2023年4月19日,以交(竣)工日期为准),担任过1个钢结构工程施工或房屋建筑工程(须含钢结构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职务(或2个项目副总工职务)。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组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组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组。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一套人员班组、设备只能中一个组内的合同段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当同一投标人最终综合得分第一有两个或以上数量的合同段并这几个合同段都不在同一个组时,超过允许中标的组数时,推荐中标组时按以下原则确定:/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法人或存在利害关系的投标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信用宁夏”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修正3.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由于近期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管理部门将同期实施多个公路工程项目,如各潜在投标人欲同时获得多个项目的中标资格,需考虑项目主要人员的拟任安排,不同项目的主要人员应互不相同、互不重复,否则,只能获得1个项目的中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在该网站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办理网上投标相关事宜,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中CA锁办理通知或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联系电话:4008600271,办理地点: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B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大厅,相关费用请自理。电子交易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4009980000,0951-6891120。

4.2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234月3日下午18时00分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候。

4.3上述4.1条CA锁办理地点修改为: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65号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131303室西部CA客服部。

4.4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上传递交。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业主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投标文件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4月19日上午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30分钟使用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必须是同一把锁)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在线签到并等待解密。逾期上传、未成功签到或未解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通知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重点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为主)或报名内部系统发布的信息。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中卫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滨河镇中央西大道53号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万达中心C座2818室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955-7067919

电    话:18710375365

2023327日

附件:宁夏公路管理中心中卫分中心2023年石空公路养护站库房建设工程招标关键内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