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2023年公路养护工程(第一批)施工监理及业主试验室检测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分别由宁夏公路管理中心以《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关于下发银川分中心G244线宁东镇古窑子至宁东镇鸳鸯湖段预防养护等7项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通知》(宁公管发〔2023〕5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招标代理为宁夏世翔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业主试验室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2023年公路养护工程(第一批)招标共有7项养护工程,分别为G244线K152+000~K160+662(宁东镇古窑子至宁东镇鸳鸯湖)段计8.662km预防养护工程;G211线K47+000-K51+687(叶盛黄河大桥至灵武市灵南路口)段计4.687km预防养护工程;G244线K115+000-K126+213(苏银产业园至水洞沟隧道)段计11.213km修复养护工程;S104线K0+709排水沟桥拆除新建工程;S304线K10+000-K24+596段(贺兰县金星农场至贺兰县四十里店村)计14.596km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S304线K27+830-K32+708段(贺兰县新华村至101省道)计4.878km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S305线K10+840-K13+970段计3.13km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监理(含试验检测)、业主试验室检测。共划分为2个标段,详见下表:
标段号 | 对应施工工程 | 工作内容 |
一标段 | 施工监理 (含试验检测) | 负责提供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 2023年公路养护工程(第一批)施工监理服务项目,包括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
二标段 | 业主试验室检测 | 负责提供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 2023 年公路养护工程(第一批)业主试验室检测服务项目。 |
2.3 工程服务周期:97日历天
一标段: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7日历天以内;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同施工质量缺陷责任期。
二标段:施工准备阶段检测服务期:7日历天以内;施工阶段检测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同施工质量缺陷责任期。/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质及业绩等资格要求如下: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质等级 | 一标段: 1. 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具备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级别监理资质证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二标段: 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投标人应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试验检测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同时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试验检测能力。 |
企业业绩 | 一标段: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个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 二标段: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个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工程)的中心试验室检测或第三方试验检测或交(竣)工验收检测或业主试验室检测业绩。 |
主要人员 | 一标段: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或道路与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持有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的不 予认可)或人社部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至少担任过1个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工程)施工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职务;或至少担任过2个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工程)施工监理的副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职务,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二标段:检测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至少担任过1个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工程)的中心试验室主任或第三方试验检测负责人或交(竣)工验收检测负责人或业主试验室主任;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财务 | / |
企业信誉 | (1) 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 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 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在“ 信用中国” 网站 和“ 信用宁夏” 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 未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的情形且正处于处罚期内; (8)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或试验检测负责人2020年3月17日以来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函; (9)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联合体主办方(牵头人)具有/;联合体成员具有/。只允许一个联合体主办方和/个成员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单位只允许承担本项目/任务。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宁夏”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 2023 年3月17日至 2023 年3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登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进行报名。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陆管理,办理 CA 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
4.2 网络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4.3 接上面的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账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注:①投标人持 CA 锁按系统提示自动生成投标保证金账户,按系统提示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开标截止前未到账不予认可。保证金必须以交易中心备案的基本户转入,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②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中心网站“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集中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4月14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半小时携带CA锁至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详细地址)进行现场解锁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锁,逾期送达解锁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与纸质文件投标两种形式,所有投标人须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和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并确保两套投标文件所有内容一致。若电子标开标过程中出现系统及其他不可预见故障影响正常开标时,招标人将对纸质投标文件按正常程序进行开标。招标人将对“网上报名成功且按要求递交了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若采用保函形式的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
5.5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但因公告为固定格式无法修改,删除本公告第5.4款内容,具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事项及保函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及系统附件。因公告为固定格式无法修改,增加本公告 3.7 款内容:3.7 与本次项目施工中标人为同一法人或存在利害关系的投标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增加本公告 3.8 款内容: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段,一、二标段为同一投标人的不得同时兼中2个标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同一投标人最终综合得分第一的标段数超过允许中标的标段数时,推荐中标合同段时按以下原则确定:(1)以推荐中标的标段报价相加总额最低为原则;(2)报价总额相等时,以信用等级最高为原则;(3)信用等级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交通运输厅网站、(备注:本项目不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公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世翔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青银高速公路银川东收费站北侧大楼 |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学区路)2号公建 楼4楼 |
邮政编码:751300 | 邮政编码:750000 |
联系人:刘先生 | 联系人:方雪 |
电话:0951-6153780 | 电话:0951-4073762、18995187477 |
网址: | |
2023年3月17日
附件:关键内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