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招标公告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2022年度第三方安全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1. 责任部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 生成日期:2022-08-18 15:42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ZH-2022-084

项目名称:宁夏公路管理中心2022年度第三方安全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万元

最高限价:28万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

万元

备注

第一标段

第三方安全咨询服务

1

负责完成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及其所属5个分中心2022年实施的在建公路建设项目、养护工程安全检查咨询工作并出具安全检查咨询报告。

28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9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政部财库202219)、《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运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根据《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投标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请参照宁财(采)发〔2021〕22号文《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3.2申请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现场查询申请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磋商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2年8月18日至2022年8月25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获取。

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8月18日至2022年8月25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报名资料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直接投标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直接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上需准确填写项目名称、标段、联系电话及邮箱),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及执业证书复印件(如有),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截图打印件,全部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发送至“nxzh7517@163.com”并电话确认,报名成功后发放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829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B座写字楼9楼)。

五、开启

时间:2022年8月2909:30(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B座写字楼9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及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供应商,响应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2.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nx.gov.cn/)同时发布。

3.疫情期间注意事项: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每家投标单位只允许1人进入开标厅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必须提前30分钟到达开标现场配合场所工作人员进行身份信息核对、来源地登记、行程码核对、体温监测等工作,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投标人须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听从工作人员的引导。如因疫情防控需要,因投标人委派人员被隔离或行程码或其他原因无法按时参加开标,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请各响应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单位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磋商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响应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公路管理中心  

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

联系方式:0951-60768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康平路悦海新天地B座写字楼908室

联系方式:0951-85692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林平、王芬

联系方式:0951-8569287

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