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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816乌海至玛沁公路惠农(蒙宁界)至石嘴山段10kV及以下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责任部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 生成日期:2022-07-28 19:4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1816乌海至玛沁公路惠农(蒙宁界)至石嘴山段10千伏及以下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施工已由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关于G1816乌玛高速宁夏惠农(蒙宁界)至石嘴山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1177号)批准实施建设资金为车购税、自治区财政性资金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乌玛北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G1816乌海至玛沁公路惠农(蒙宁界)至石嘴山段10kV及以下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

2.3 建设规模:G1816乌玛高速宁夏惠农(蒙宁界)至石嘴山段起自惠农 区和平村东侧,接内蒙古自治区拟建乌玛高速乌海至石嘴山段,止于大武口区隆湖二站新村西侧,接巳建乌玛高速石嘴山至银川段, 全长57. 089公里。本项目需对G1816乌海至玛沁公路惠农(蒙宁界)至石嘴山段10千伏及以下电力线路实施迁改作业,共计迁改53处(其中红果子供电公司33处,大武口供电公司20处)。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纸所设计的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5 计划工期:同签订后90日历天预计开工日期:202291日;计划交工时间:20221129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段,按《宁夏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要求,应用“按类分组,随机分配标段法”;根据工程特点划分为1个组(A组),按组进行招标。本项目按A组进行报名招标,报名后即是A组内两个段均进行了报名。不确定所报具体段,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后在第二个信封开标现场随机分配到A组里的某1段。本组为纸质标(包含1标段2段)。具体段划分和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主要工程内容

A

1标段

(大武口供电公司)

新建10kV架空线路4.604km,新建10kV电缆线路6.19km,新立φ190×12×M×G砼杆111基,新立φ190×10×I×G砼杆2基,新装隔离开关16组,移位变台4座,新建环网柜(二进四出)2台,新建7路(一进六出)壁挂式低压分支箱3台,新建400kVA箱式变压器1(含基础),新敷设ADSS-48芯光缆0.760km

拆除原有10kV架空线路总长6.111km。拆除原有6kV架空线路总长0.061km。 拆除原有0.4kV架空线路总长2.015km。拆除12m砼杆103基,拆除10m砼杆15基。

2标段

(红果子供电公司)

新建10kV架空线路总长1.267km,新建0.4kV架空线路1.236km,新建敷设10kV电缆总长7.04km,新建敷设0.4kV电缆总长1.844km,新敷设ADSS-48芯光缆6.95km,新立Φ190×10×I×G砼杆17基,新立φ190×12×M×G砼杆39基;新装隔离开关60组,新装智能真空断路器1台,移位变台3座,新建(一进六出)落地式低压分支箱4台(含基础)。

拆除原有10kV电缆沟95m3.5m*3.5m*2.1m电缆盘井2座。拆除原有10kV架空线路总长5.291km,拆除原有0.4kV架空线路总长2.281km,拆除12m砼杆66基,拆除10m砼杆29基。

2.7 评标办法:《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版)中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2.8 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格

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总承包资质)同时具有不低于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相应等级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为叁级承装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1.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附录

财务

能力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注: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年份规定的可以对本项目投标,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且投标人所提供的财务报表均需满足对应要求。

注: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附录2

企业

业绩

投标人近年(20191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10kV及以上电力线路新建或改迁工程业绩。

注:

注: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附录3

企业

信誉

  1. 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 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 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5.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异常经营当事人名单;在“信用宁夏”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未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政处罚记录。

  6. 未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的情形且未处于处罚期内;

  7.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自201911日以来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函;

  8.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附录4

主要

人员

  1. 项目经理1人:为投标人在职员工,由投标人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且社保缴费单位与注册单位必须一致。持有二级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专业),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住建部门或交通运输部门或电力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至少担任过110kV及以上电力线路新建或改迁工程业绩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2. 项目总工1人:为投标人在职员工,由投标人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且社保缴费单位与注册单位必须一致。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以上级别职称,并持有住建部门或交通运输部门或电力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至少担任过110kV及以上电力线路新建或改迁工程业绩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注: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附录5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本项目A组具有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即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参加同一个组的投标,且将随机摸号分配至组内不同的段。但其中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具有关联关系的投标人数量不得超过组内的段数量,若超过,则按照以下原则对具有关联关系的投标人进行标段划分

  1. 如通过详细评审的前10名的投标人中,具有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数量超过2个,按照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关联企业前两名进入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开评标环节,未选取的关联投标人视为弃标。因此,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不足10名,根据前10名后的排名先后顺序进行补充,如再次出现以上关联情况,以此类推,直至补充到10名投标人为止。

  2. 排序确定后,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开标环节将随机摸号分配至组内不同的标段

3.5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在开标现场应主动向招标人说明,并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填写清楚,如隐藏或不说明或未填写被查出后随时取消所有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的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728日至20220805下午18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

4.2 本次A组投标人只能按A组进行报名,报了一个A组相当于对A组内所有标段均进行了报名。招标人将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被推荐的前10名)的投标人,通过现场摸号的方式确定投标人在A组内所投标段,只能随机分配到A组内的1个标段,招标人仅对其分配到的标段的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文件)进行开标未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文件)及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分配到标段的投标人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文件)将现场退还给投标人即参加A组投标的投标人须按组递交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同时递交A组内所有标段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4.3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1号键。办理地点: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65号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7702室西部CA客服部,相关费用请自理

4.4 投标人成功报名后,请于20220728日至20220805下午1830分,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0818上午1030,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10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9号汽车大世界对面,具体开标厅详见四楼指示屏)。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疫情期间注意事项: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疫情防控需要,所有进场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听从工作人员的引导,严格落实测温、验码(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如因投标人委派人员被隔离或行程码或其他原因无法按时参加开标,引起的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转载。

注: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通知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重点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为主)或报名内部系统发布的信息。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名 称:宁夏乌玛北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75

联系人:贾先生

电 话:0951-2967844

招标代理

名 称:宁夏交投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75

联系人:乔先生、王女士

电 话:0951-2967849

2022728

附件:关键内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