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省道103线同心至海原段公路工程监理及试验检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分别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省道103线省道103线同心至海原段公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发改交通审发〔2021〕106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关于报送省道103线同心至海原段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函》(宁交函〔2021〕52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由交通运输厅通过自治区财政安排的普通公路建设专项资金统筹解决,招标人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招标代理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监理及试验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省道103线同心至海原段公路位于同心县和海原境内,为普通省道改扩建工程,路线全长52.476公里,按照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米,桥梁10座,涵洞100道,隧道1座。项目总概算68551.47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56981.44万元,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4544.6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761万元(其中工程监理费918.37万元),预备费3264.36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治区财政安排的普通公路建设专项资金,批复建设工期为22个月。本项目工可、初设、施工图已批复,本次进行监理、试验检测招标。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监理及试验检。根据工程特性和规模,共划分为2个标段,详见下表:
标段号 | 服务类别 | 工作内容 |
第1标段 | 监理 (总监办) | 项目标段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安全设施等全部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工作。同时包含项目施工安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信息化、机电、电力、消防等相关工程的监理,参建各方竣工档案编制工作的监理,以及配合甲方交、竣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前的结算与决算等有关工作。 |
第2标段 | 试验检测 (中心试验室) | 项目标段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安全设施、信息化、机电及其他与本项目有关配套工程的常规试验及检测工作(不含交工、竣工检测内容)。 |
2.3 工程服务周期:548日历天(监理、试验检测服务期18个月(具体与总体工程工期一致))
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质及业绩等资格要求如下:
投 标 人 应 进 入 交 通 运 输 部 “ 全 国 公 路 建 设 市 场 信 用 信 息 管 理 系 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联合体主办方(牵头人) 具有①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②投标人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③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联合体成员具有①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③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只允许一个联合体主办方和1个成员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单位只允许承担本项目信息化监理工作任务。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2(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2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认定条件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 信 用 宁 夏 ”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2022年7月26日至2022年8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登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进行报名。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陆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
4.2 网络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4.3 接上面的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账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①投标人持CA锁按系统提示自动生成投标保证金账户,按系统提示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开标截止前未到账不予认可。保证金必须以交易中心备案的基本户转入,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②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中心网站“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集中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2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并于2022年8月22日9时00分前携带CA锁至网上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内(详细地址)进行现场解锁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锁,逾期送达解锁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招标人将对“网上报名成功且按要求递交了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若采用保函形式的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
5.4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