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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公路管理中心石嘴山分中心2022年路面修复养护工程监理及业主试验室项目招标公告
  1. 责任部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 生成日期:2022-07-18 11:2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公路管理中心石嘴山分中心2022年路面修复养护工程已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宁夏公路管理中心石嘴山分中心2022年G110线简泉至第二农场渠桥桥头十字路口段等六项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宁交函〔2022〕68号)和《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关于下发2022年G307线(盐池县宝塔至宁东镇鸳鸯湖)段预防养护工程等三项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通知》(宁公管发〔2022〕165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石嘴山分中心,建设资金为公路养护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石嘴山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及业主试验室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宁夏公路管理中心石嘴山分中心2022年路面修复养护工程监理及业主试验室检测

2.2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石嘴山市境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S101线K32+944-K35+259(平罗县西大滩至S101线与S303线交叉口)段计2.315km修复养护工程;S101线K35+259-K48+675(平罗县太西洗煤厂至大武口区世纪大道交叉)段计13.416km修复养护工程。

(具体工程量内容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量为准)

2.3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不见面电子标。根据工程特性和规模,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和主要工程内容如下表:

标段

对应施工工程

工作内容

1标段

理(含检测

2022年路面修复养护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及试验检测工作。包含项目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疫情防控及环境保护等监理工作。参建各方竣工档案编制工作的监理,以及配合甲方交、竣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前的结算与决算等有关工作。

2标段

业主试验室检测

在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完成施工标段的常规试验及检测工作。

2.4服务周期:

监理服务期限:自项目准备阶段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业主试验室检测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

第 1 标段监理: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投标人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第 2 标段业主试验室检测: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投标人或投标人内设机构应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试验检测资质,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试验检测能力。

企业业绩

第1标段监理:

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养护工程(新建、改扩建或养护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第2标段业主试验室检测:

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养护工程(新建、改扩建或养护工程)的试验检测业绩(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或业主第三方试验检测或交(竣)工验收检测)。

主要人员

一标段监理: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人社部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在近3年(2019年7月18日-2022年7月18日,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新建、改扩建或养护工程)施工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职务;或在近3年(2019年7月18日-2022年7月18日,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2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新建、改扩建或养护工程)施工监理的副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职务,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二标段业主试验室检测:试验检测负责人:检测负责人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在近3年(2019年7月18日-2022年7月18日,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新建、改扩建或养护工程)的检测负责人职务(中心试验室主任或业主第三方检测负责人或交(竣)工验收检测负责人);或在近3年(2019年7月18日-2022年7月18日,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2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新建、改扩建或养护工程)的技术负责人职务(中心试验室技术负责人或业主第三方试验检测技术负责人或交(竣)工验收检测技术负责人);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财务

/

企业信誉

第1、2标段:

1、未被交通运输部或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宁夏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网站查询截图)

5、在“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附网站查询截图)

6、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网站查询截图)

7、未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的情形且未处于处罚期内;

8、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或试验检测负责人2019年7月18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附承诺函)

9、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形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联合体主办方(牵头人)具有/;联合体成员具有/。只允许一个联合体主办方和/个成员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单位只允许承担本项目/任务。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认定条件为:/。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同一投标人最终综合得分第一的标段数超过允许中标的标段数时,推荐中标合同段时按以下原则确定:(1)推荐中标的标段以本次2个标段全部报价总和最低为原则;(2)组合的全部报价相等时,以信誉等级高的为原则;(3)信誉等级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确定。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宁夏”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与本次项目施工中标人为同一法人或存在利害关系的投标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 人不得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8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检测机构)在同一公路工程项目标段中不得同时接受业主、监理、施工等多方的试验检测委托。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在该网站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办理网上投标相关事宜,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中CA锁办理通知,或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联系电话:4008600271,办理地点: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B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相关费用请自理。电子交易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4009980000、0951-6891120。

4.2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22年7月25日17时00分(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候。

注: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必须按组内所有标段进行报名,才被认可为成功报名的投标人。

4.3投标人必须分别下载对应组别内全部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按标段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须递交所有标段的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所有标段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除电子标自动生成无法修改的内容和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外,其他投标内容各个标段必须一致,投标人须按各个标段要求的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递交所有标段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若投标人不按照此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任意一个标段出现未成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开标现场未成功解密的情况,则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4.4招标人将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通过现场电子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投标人在组内所投标段,且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只能随机分配到组别中某1个标段,招标人仅对其分配到对应标段的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文件)进行开标,当出现不能平均分配的情况时,通过电脑随机确定余数所在标段。

4.5组内具有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应主动向招标人说明,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填写清楚,如隐藏或不说明或未填写被查出后随时取消所有具有关联关系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4.6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网上加密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上传递交。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4.7投标人采用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须递交组内所有标段的投标保证金,组内任意一个标段未成功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本组未递交投标保证金。

4.8开标解密:投标人开标现场须随身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 CA 锁(必须是同一把锁),用于现场投标文件的解密。现场未携带或解密不成功,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开标退回全部投标文件。

4.9修正第4.1款内容: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用CA锁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在线进行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账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平台操作及相关业务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0951-689112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投标文件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1010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用CA锁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现场解锁开标,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半小时携带CA锁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现场解锁开标。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锁,逾期上传、未成功签到或未解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通知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重点以宁夏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为主)或报名内部系统发布的信息。

5.5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按照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疫情防控工作组和交易中心疫情防控工作组工作要求,即日起,一楼大厅执行单侧进出管控制度(大厅正门为入口,办公楼东侧小门为出口)。请各交易主体按照指定路线有序出入,在一楼大厅主动测温登记领取通行证,提前准备好健康码和行程码以备查验,外省来宁人员按照相关规定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依次排队乘坐电梯,未佩戴口罩者严禁进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转载。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石嘴山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游艺东街521号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A区9号楼905室

邮政编码:753000

邮政编码:750001

联系人:宣强

联系人:周孟源

电话:0952-2059011

电话:13309583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