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银川分局“四基四化”建设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以《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关于实施银川、石嘴山、吴忠、固原、中卫分局 2022 年“四基四化”建设项目的通知》宁交综执函【2022】33 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 已由/以/,项目业主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银川分局,建设资金为财政预算,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银川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银川分局“四基四化”建设项目
2.2 工程地点:机场执法大队:机场执法大队新址;滨河执法大队:银川市滨河新区;贺兰执法大 队:银川市贺兰县。
2.3 工程概况:机场执法大队新址维修改造主要实施候机楼外立面粉刷、屋面防水、工作生活区改造、室内吊顶拆除恢复,统一执法标识围墙维修、电动伸缩门安装,以及配电套电气、消防、监控、采暖等工程;滨河执法大队维修改造主要实施综合楼门窗改造、卫生间地面防水和给排水改造、内墙粉刷、电气工程, 食堂屋面防水和采暖改造、统一执法标识等。贺兰执法大队维修改造主要实施综合楼外 墙保温及粉刷、卫生间淋浴间等附属用房改造统一执法标识、以及电气、采暖、消防等配套工程。
2.4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设计的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 所有附属工程量
2.5 计划工期: 2022 年 08 月 18 日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计 75 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
一标段:机场执法大队新址维修改造项目;
二标段:滨河执法大队维修改造项目;
三标段:贺兰执法大队维修改造项目。
2.7 评标办法: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2.8 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格 条件 |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财务 能力 | 1.提供近三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2.近三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财务审计报告显示盈利; 3.投标人如为集团公司,财务会计报表指合并财务会计报表。 |
企业 业绩 | 投标人自 2019 年 6 月 1 日以来(以交工日期为准)完成过 1 个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
企业 信誉 | (1)未被交通运输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区交通运输厅或区城乡建设厅取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投标资格且未处于有效期内(以“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路建设市场 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宁夏交通运输厅官网、宁夏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部省两级互联互通管 理系统、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系统” 中查询结果为准);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 信用中国” 网站和“ 信用宁夏” 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的情形且正处于处罚期内; (7)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函为准); (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主要 人员 | 1.项目经理:须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 1 个建筑工程的项目经理。 2.项目总工: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 1 个建筑工程的技术管理人员。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具体数量) 个组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 最多可对/ (具体数量) 个组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组。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 认定条件为:/。一套人员班组、设备只能中一个组内的合同段。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当同一投标人最终综合得分第一有两个或以上数量的合同段并这几个合同段都不在同一个组时,超过允许中标的组数时,推荐中标组时按以下原则确定:/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和 “ 信 用 宁 夏 ” 网 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投 3 个标段, 但一套人员班组、设备只能中一个标段。同一投标人最终推荐的标段数超过允许中标的标段数时,推荐中标合同段的确定原则: (1) 以推荐中标的标段报价相加总 额最低为原则; (2)报价总额相等时,以信用等级最高为原则;(3) 信用等级相同时, 由评标委员会 确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 项 目 采 用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 凡 有 意 参 加 投 标 者 , 请 登 录 宁 夏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在该网站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办理网上投标相关事宜,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 锁办理请关注 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中 CA 锁办理通知,或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联系电话: 4008600271,办理地点: 银川市北京中路 49 号瑞银 B 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大厅, 相关费用请自理。电子交易平台平台操作事宜, 联系电话:4009980000、0951-6891120。
4.2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 2022 年 7 月 20 日 (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 正常运行), 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候。
4.3 修改 4.1 办理地址: 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 65 号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 A 座 13 层 1303 室西部CA客服部。
4.3 如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下载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 招标人不组织考察, 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业主不提供参考资料。投标预备会议时间: /。
现场踏勘时间: 招标人不组织考察, 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招标人不提供参考资料。投标预备会议时间: 不召开。
5.2投标文件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8-05 09: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 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用CA锁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现场解锁开标,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半小时携带CA锁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现场解锁开标。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锁,逾期上传、未成功签到或未解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公告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重点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为主)或报名内部系统发布的信息。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银川分局
地 址: 银川市兴庆区银古公路银川东收费站北侧大楼 415 室
邮政编码: 750001
联 系 人: 郑皓南
电 话: 0951-6833811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 730 号百盛王朝大厦十楼
邮政编码: 750001
联 系 人: 陈瑞 张丽 王立娴
电 话 : 0951-3915159 1580951929
2022 年 0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