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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固原分中心2022年站房维修、场站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责任部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 生成日期:2021-12-24 16:23

1. 招标条件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固原分中心2022年站房维修、场站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对宁夏公路管理中心2022年公路养护项目库的批复》(宁交函[2021]360号文件)(批文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固原分中心,招标代理为宁夏众帮天成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宁夏固原市境内。

2.2 建设规模:2022站房维修、场站建设(新建、改扩建)项目包含跨径为30米以上的轻钢库房、2000㎡以上框架生产办公用房(三层)等。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完成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固原分中心2022站房维修、场站建设(新建、改扩建)项目的一阶段施工图勘察设计工作、施工图预算编制及配合完成施工后续技术服务工作

2.4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

2.4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2.5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双信封)。

2.6 资格评审: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指牵头人及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指牵头人及成员联合)具备以下资质:

1)建筑行业甲级或以上级别设计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乙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企业业绩

投标人同时提供以下两大类业绩:

第一类:

近5年内(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个建筑工程的设计。

注:第一类业绩如非联合体投标由投标人提供,如为联合体投标则只能有牵头人提供。

第二类:

近5年内(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个建筑工程的勘察。

注:第二类业绩如非联合体投标由投标人提供;如联合体投标由具有勘察资质的单位提供

企业信誉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指牵头人及成员)均满足以下条件:

(1) 未被交通运输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宁夏交通运输厅官网、宁夏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2) 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 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宁夏”网站(http://credit.nx.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 无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的情形且未处于处罚期内;

(7)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仅牵头人提供)具有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函;

(8) 无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形。

主要人员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指牵头人)提供

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近5年内(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担任过1个建筑工程设计的项目负责人职务。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行业甲级或以上级别设计资质;

3)联合体成员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勘察专业乙级或以上级别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只允许承担本项目勘察任务;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招标中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均被拒绝;

5)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宁夏”( http://www.nxcredit.gov.cn)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1年12月24日至2021年12月30日下午18:30CA锁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在线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账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如转账需用与开户行一致的基本账户进行缴纳)。

5.2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办理地点: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65号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7层702室西部CA客服部。相关费用请自理(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通知》的规定,暂停第三方服务机构(CA证书)现场业务办理活动,如有需要可登记在线自助办理系统进行在线办理,在线办理系统网址http://online.cwca.com.cn/)。平台操作及相关业务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月14日上午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人应于 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半小时 携带CA锁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现场签到,签到后等待开标及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密,逾期上传、未按规定加密、未成功签到或未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4 疫情期间相关注意事项: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疫情防控需要,凡进入交易中心人员全程佩戴口罩,按照引导标识,严格落实测温、验码(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本项目为不见面电子标,投标人未经允许不可参与现场开标活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http://jtt.nx.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固原分中心

招标代理:

宁夏众帮天成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宁夏固原市原州区大明城(固原收费站旁)

地址:

银川市北京中路192号亲水商务中心三楼

邮政编码:

756000

邮政编码:

750002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人:

王女士

电话:

0954-2652617

电话:

0951-8764200

202112月24日

附件关键内容-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固原分中心2022年站房维修、场站建设项目勘察设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