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全区92个收费站预检站安装ETC天线项目
二、首次发布公告时间:2021年11月30日
三、变更内容:
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11.5(3)逾期交工违约金为0.02%总签约合同价元/天”变更为:“11.5(3)逾期交工违约金为0.2%总签约合同价元/天”;
2、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函附录“3、逾期交工违约金约定内容为0.5%总签约合同价元/天”变更为:“3、逾期交工违约金约定内容为0.2%总签约合同价元/天”;“6、开工预付款金额为不支付”变更为:“6、开工预付款金额为支付10%签约合同价”;“7、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为不支付”变更为:“7、开工预付款金额为支付10%签约合同价”;
3、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中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按照“三证合一” 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下同)、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或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变更为: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下同)、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出具的开户证明)的复印件,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无需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或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
4、删除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中“细化以下内容如投标人未能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为:投标人填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业绩应是已在“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已经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业绩,且信息能够反映人员所担任项目名称和担任职务,投标人应将该业绩所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截屏进行打印,并将该截屏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所附的截屏与招标人评标时查询的截屏不一致的或截屏信息不能反映人员所担任的职务,在评审过程中将不予认可;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截屏信息的,招标人将视为该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在评审过程中将否决其投标。及投标人须知正文3.5.5项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还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资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5、本项目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4日09时00分,现变更为:2021年12月28日10时30分。其他内容不变,特此说明。
注:请各投标单位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变更公告”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公告”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nx.gov.cn/)及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xcig.com/)上转载。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交投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东路与京藏高速公路交叉口北京东路收费站办公楼
联系人:孙先生 0951-8801034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惠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德丰大厦20楼
联系人:杨惠 0951-5014032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