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海至玛沁公路(宁夏境)青铜峡至中卫段腾格里沙漠段生物防护体系工程已由交通运输部交公路函[2017]330 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宁交函[2021]403号批准。该项目法人为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生物防护体系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乌海至玛沁公路(宁夏境)青铜峡至中卫段腾格里沙漠段生物防护体系工程
2.2工程地点:乌海至玛沁公路青铜峡至中卫段腾格里沙漠段
2.3工程概况:本次对K156+962~K180+936段流动沙丘进行生物防护,包括迎风侧、背风侧绿化面积共计10146亩,其中:迎风侧绿化面积6522亩,背风侧绿化面积3624亩,绿化选用的苗木主要有柠条、沙拐枣、花棒、杨柴、沙蒿、油蒿等,扎设草方格8524亩。
2.4招标范围:乌海至玛沁公路(宁夏境)青铜峡至中卫段腾格里沙漠段生物防护体系工程进行生物防护。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52日历天(拟计划2021年10月31 日至2021年12月21日)
2.6标段划分:
根据工程特点划分为 2个组别(A组、B组)4 个标段,按组别进行招标。具体标段划分和主要工程内容如下表:
标 段 | 场区名称 | 面积(亩) | 主要工程量 | |
A组 | 第一标段 | 迎风侧 | 2153 | 种植灌木(花棒、柠条、杨柴、沙拐枣)共225000穴,撒播草种(沙蒿、油蒿混播)2083亩,扎设草方格1533亩 |
背风侧 | 1316 | |||
第二标段 | 迎风侧 | 2368 | 种植灌木(花棒、柠条、杨柴、沙拐枣)共234000穴,撒播草种(沙蒿、油蒿混播)1578亩,扎设草方格1594亩 | |
背风侧 | 1266 | |||
B组 | 第三标段 | 迎风侧 | 2001 | 种植灌木(花棒、柠条、杨柴、沙拐枣)共213750穴,撒播草种(沙蒿、油蒿混播)1469亩,扎设草方格2904亩 |
背风侧 | 1164 | |||
第四标段 | 迎风侧 | 1792 | 种植灌木(花棒、柠条、杨柴、沙拐枣)共176847穴,撒播草种(沙蒿、油蒿混播)1195亩,扎设草方格2493亩 | |
背风侧 | 995 |
2.7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双信封)。
2.8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各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条件:
资格条件 | ||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园林绿化工程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
财务最低要求(组) | ||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并满足以下要求: 1.提供的财务报表每年营业额不少于800万元人民币且盈利; 2.提供的2020年财务报表货币资金不少于400万元人民币; 3.提供的财务报表每一年的财务流动比率大于1.0。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彩色影印。 | ||
企业业绩最低要求(组) | ||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2个绿化工程施工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800万元)。 | ||
企业信誉最低要求(组) | ||
1.未被交通运输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宁夏交通运输厅官网、宁夏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部省两级互联互通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信用宁夏”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中查询不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或能查询但已由处罚机关出具了已不再拖欠农民工资证明书; 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单位提供的承诺函为准); 8.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的情形且正处于处罚期内; 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最低要求(组) |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 经理 | 1 | 为本单位的人员,由投标人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且社保缴费单位与注册单位必须一致。具备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或二级以上市政或公路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在投标单位注册,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担任过2个绿化工程项目经理。 |
项目 总工 | 1 | 为本单位的人员,由投标人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且社保缴费单位与注册单位必须一致。具备中级或以上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担任过2个绿化工程的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否则具有关联的投标人均取消投标资格。
3.4 投标人可对任一组别报名(即四个标段报名均可),但最终只能针对一个组别(两个标段)进行投标。若同时投两个组别,其投标均为无效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在该网站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办理网上投标相关事宜,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中CA锁办理通知,或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电话:4008600271,办理地点: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65号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13楼1303室西部CA客服部。相关费用请自理。电子交易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4009980000。
4.2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之日2021年9月30日起至2021年10月13日18时止,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该招标文件按组下载、招标文件涵盖所有标段内容)、工程量固化清单及图纸等资料。
4.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只能按组进行报名,2个标段全部报名成功才视为对本项目其中一个组报名成功。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按组(即一组内两个标段)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须按组递交两个标段的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2 个标段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除电子标自动生成无法修改的内容和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外,其他投标内容 2 个标段必须一致。投标人须按各个标段要求的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递交不同标段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若投标人不按照此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可对任一组别报名(即四个标段报名均可),但最终只能针对一个组别(两个标段)进行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业主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10月 25日上午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并于 2021年 10 月 25 日上午10时30分前至少一个小时携带CA锁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解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锁,逾期上传、未成功签到或未解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招标人将对“网上报名成功且按要求递交了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若采用保函形式的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邮寄或现场递交的方式进行提交(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5.4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用CA锁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现场解锁开标。
5.5 按照国家、宁夏回族自治区近期疫情防控安排部署和相关文件精神,及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疫情防控常态化防控措施的需要,现对本项目开标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作以下补充: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疫情防控的相关公告。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和宁夏交通投资集团网站上进行转载。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北京中路175号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雪绒巷138号
联系人:乔 鹏 联系人:许清
电 话:0951-2967849 电话:0951-5195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