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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公路管理中心中卫分中心劳务派遣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责任部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 生成日期:2021-09-14 17:2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公路管理中心中卫分中心劳务派遣服务项目根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批复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宁交函〔2021〕65号)文件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中卫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预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中卫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夏公路管理中心中卫分中心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2.2项目地点:中卫市。

2.3招标内容:宁夏公路管理中心中卫分中心劳务派遣服务,具体分为两类人员:一类为长期劳务派遣人员,一类为季节性临时人员。本项目长期服务人员计划需派遣71人,具体人数以甲方实际需求为准。季节性临时人员大致为6300个工日。被派遣人员年龄不得低于18岁且不得高于男60岁、女50岁,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任何犯罪记录。具体人员要求由招标人根据所需岗位的性质和行业特点进行设定。(具体详见招标要求)本项目的劳务派遣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用工手续办理、意外伤害险、开票税费、市场价格变化、人员调动费、人员培训费等用工管理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劳务派遣单位应全部考虑在内,除上述费用外招标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5计划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约426天)。

2.6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7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格

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财务

能力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注:2020年现金流量净额应大于30万元。

企业

业绩

近3年(2018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劳务派遣服务项目业绩;

企业

信誉

(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宁夏”网站(credit.nx.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6)投标人无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的情形且正处于处罚期内的;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函;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主要

人员

项目负责人具有五年(含)以上(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劳务派遣服务管理工作经验,至少担任过1个劳务派遣服务项目负责人职务;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9月14日至20210922日下午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

4.2宁回族治区共资交易http://www.nxggzyjy.org易平系统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1号键。办理地点: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65号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7层702室西部CA客服部,相关费用请自理。

4.3投标人成功报名后,请于2021年09月14日至20210922日下午18时00分,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09日9时00分地点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五楼(地址: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四或五楼,邮编750011)。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疫情期间相关注意事项:投标人应提前了解掌握国家和宁夏本地疫情防控政策和要求,配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因投标人委派人员不符合招标人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无法按时参加开标,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各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注意事项请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疫情期间相关投标方案的最新文件,现场投标人开标投标根据最新文件执行,由此造成的结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http://jtt.nx.gov.cn/上发布。

注: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通知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重点以宁夏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为主)或报名内部系统发布的信息。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中卫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应理南街与中央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B座908室

大道交汇处                          

联系人:李永红 刘洋                      联系人:王芬高林平

电话:0955-7067917/0955-7067979      电话:0951-8569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