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3〕119号)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23年工程系列交通运输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交办发〔2023〕38号)要求,拟定于11月下旬组织工程系列交通运输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述职答辩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一)正高级工程师。
时间:2023年11月25日(星期六)上午8:30。
地点: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楼8楼。
(二)副高级工程师。
时间:2023年11月25日(星期六)、11月26日(星期日)上午8:30。
地点: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楼8楼。
二、评审程序
(一)报到。
参加答辩人员须于答辩当天上午8:00,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楼8楼816会议室签到(述职答辩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表见附件)。
(二)抽签。
1.答辩当天上午8:10,现场抽签确定评委考场。
2.答辩当天上午8:10,现场抽签确定参评人员答辩顺序。
(三)述职答辩。
参加答辩人员按照抽签顺序,逐个到指定的答辩评审考场进行述职答辩。正高级工程师答辩时间每人控制在15分钟以内,副高级工程师每人控制在10分钟以内。述职答辩时,正高级、副高级均需以PPT形式进行业绩展示和论文陈述,请参加述职答辩人员务必于11月20日(星期一)18时前,将PPT发送至邮箱3415188804@qq.com或632259197@qq.com(PPT文件命名为本人姓名,选择其中一个邮箱发送即可,请勿重复发送)。述职答辩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个人述职(PPT同步展示)。分业绩展示及论文陈述2个部分进行,总时间正高级不超过10分钟、副高级不超过6分钟。
(1)业绩展示。答辩人员简要介绍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经历及获奖情况。(正高级5分钟左右、副高级3分钟左右)
(2)论文陈述。答辩人员围绕指定答辩论文的主要论点、论据、结论以及应用情况等做简要陈述。(正高级5分钟左右、副高级3分钟左右)
2.评委提问。评委围绕答辩人员业绩和论文情况进行提问,答辩人员现场作答。通过答辩了解答辩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正高级控制在5分钟左右、副高级控制在4分钟左右)
(四)评价评分。每个答辩评审考场的主评委,组织评委对参加述职答辩人员进行打分,由工作人员汇总并计算确定答辩人员的最终成绩。
(五)评审表决。每个评审考场在所有人员答辩结束后,由主评委负责组织专家进行充分讨论,依据当天答辩人员整体情况,结合业绩展示及论文答辩表现,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确定评审通过人员。
三、考场设置
11月25日:设3个答辩评审考场,其中正高级工程师考场1个,副高级工程师考场2个。
11月26日:设3个答辩评审考场,均为副高级工程师考场。
每个答辩评审考场设置评委席5-7个,工作人员由计分员、核分员、监督员各1名组成。评审考场外工作人员由候考室管理员、考场引导员、场外监督员若干名组成。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述职答辩人员应准时报到,无故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到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二)在进入评审考场前需将手机等电子设备关机后装进封存袋内,交由工作人员保管,待答辩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发放。
(三)述职答辩必须本人参加,有违反答辩纪律规定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答辩资格。
(四)参加述职答辩人员需严格遵守考场秩序,进入候考室后,要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准大声喧哗,不准随意进出。
(五)答辩论文为个人在报名阶段单独提供的指定答辩论文,不得私自更换其他论文。
(六)参加述职答辩人员应确保在申报系统中填报的手机号保持畅通。因故不能参加现场答辩的,应在答辩前5天告知评委会办公室。
(七)述职答辩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请参加述职答辩人员持续关注宁夏交通运输厅官网及职称评审QQ群信息。
联系电话:0951-6076920,6076793。
附件:2023年工程系列交通运输专业高级职称面试答辩安排表.xls
宁夏交通运输厅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