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21年工程技术系列交通运输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交办发〔2021〕38号)要求,拟定于于2021年12月11日、12日开展工程系列交通运输专业正高级、高级工程师面试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一)正高级工程师
时间:2021年12月11日(星期六)上午8:30。
地点: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楼8楼816会议室。
(二)高级工程师
时间:2021年12月11日(星期六)、12月12日(星期日)上午8:30。
地点: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楼8楼816会议室。
二、评审程序
(一)报到
参加面试答辩人员于当天上午8:00在816会议室签到(符合参加面试答辩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抽签
1.评委当天早晨抽签确定考场。
2.正高级、高级工程师面试答辩顺序通过现场抽签确定。
(三)面试答辩
参加面试答辩人员按照抽签顺序,逐个到面试评审考场进行面试答辩。正高级工程师论文答辩及面试评审时间每人控制在15分钟以内,高级工程师每人控制在10分钟以内。面试答辩时,正高级、高级均需制作PPT进行业绩展示和论文陈述,请务必于12月8日(星期三)中午12时前,将PPT发送至邮箱1187599616@qq.com,另外请拷贝一份至U盘里,答辩时自行携带作为备用(注:拷贝的PPT须与发送至邮箱的完全一致)。面试答辩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业绩展示。面试评审人员简要介绍个人情况,汇报任现职以来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展示个人业绩成果和获奖情况。(正高级控制在5分钟左右、高级控制在3分钟左右)
2.论文陈述。围绕撰写著作或论文的主要论点、论据、解决了哪些问题等情况做简要陈述。(正高级控制在5分钟左右、高级控制在3分钟左右)
3.评委提问。评委围绕个人业绩和论文内容进行提问,了解面试答辩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正高级控制在5分钟左右、高级工程师控制在4分钟左右)
(四)评分
每个面试评审考场的主评委,组织评委对参加面试评审人员进行打分,由工作人员汇总平均分后为该面试评审人员的最终成绩。
(五)评审
每个面试评审考场在所有人员面试评审结束后,由主评委负责组织专家进行充分讨论,依据当天面试评审人员整体情况,结合业绩展示及论文答辩情况确定评审通过人员。
三、考场设置
12月11日,设3个面试评审考场。12月12日,设2个面试评审考场。
考官由人社厅从自治区及交通运输评委库中随机抽选。其中,所有面试考场均由5位评委组成,从中选举产生一名主评委,主持面试评审工作。
每个面试评审考场工作人员由1个计分员、1个核分员、1个监督员组成。场外工作人员由候考室工作人员、每个考场1名引导人员、场外监督人员组成。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答辩人员应准时报到,无故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在进入面试评审考场前需将手机、手提电脑等电子设备关机后装进封存袋内,交由工作人员保管,待面试结束后,找工作人员领取。
(三)参加面试答辩人员需严格遵守考场秩序,进入候考室后,要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准大声喧哗,不准随意进出。
(四)对于违反面试答辩纪律和规定的人员,将取消面试答辩资格。
(五)参加面试答辩人员应做好疫情期间自身防护工作,需提供健康码、行程码,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全程佩戴口罩。面试答辩前如有近14日内高中风险区旅居史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面试。
联系电话:0951-6076920。
宁夏交通运输厅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