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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体检公告
  1. 责任部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 生成日期:2020-11-10 16:33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现就体检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二、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应聘者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应聘者,应另外承担复检相关费用。

五、报考交通运输厅事业单位并拟聘用进入体检的考生,请于11月13日早上8:30到宁夏干部疗养院进行体检。

六、体检要求

1、体检前2日,请不要进食高脂肪和油腻的食物;

2、体检前1日应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3、体检当日应保持空腹,不可饮水和进食;

4、怀孕或者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进行X光检查;

5、体检费用:男性312元;未婚女性335元;已婚女性354元体检费(现金或微信)。

6、体检需持本人身份证。

请进入体检的考生,安排好时间,准时到达体检地点。宁夏干部疗养院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富宁街康乐巷5号。

联系电话:0951-4065092


    2020年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体检名单.pdf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