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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20年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技师和高级技师综合评审工作的通知
  1. 责任部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 生成日期:2020-07-02 11:08

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厅属有关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请协助做好2020年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和技师高级技师综合评审工作的通知》(职考函〔2020〕169号),现将2020年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技师、高级技师综合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此次开展统一鉴定的职业为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目录》内其他职业(初级、中级、高级),提前一个月通过鉴定考务系统提交计划,经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审核通过后,开展日常鉴定。

二、报考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技师”任职资格:

1.取得申报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3年及以上的在岗技术工人;

2.取得申报职业(工种)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10年及以上的在岗技术工人;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已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交通类职业院校从事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的教师或相关专业人员。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技师”任职资格:

1.受聘于申报职业(工种)技师岗位3年及以上的在岗技师;

2.取得申报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10年及以上的在岗技术工人;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交通类专业院校从事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的教师或相关专业人员。

获得“全国交通技术能手”称号,已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可破格申请技师资格;已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可破格申请高级技师资格。技师和高级技师破格申请、材料申报和审核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首页→统一鉴定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13日至2020年7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核。网上报名通过后,进行现场确认并资格审核。报送纸质材料经驾校初审后于由驾校统一在2020年7月21日至7月24日报宁夏交通学校培训中心,同时缴纳相关费用。具体地址为:银川市德胜工业园区虹桥北街2-1号。具体报送材料为:

1.《交通运输行业技师、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申报表》(1份)。申报者填写《交通运输行业技师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申报表》(登录交通职业资格网下载)。本单位评审意见将作为评委会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请各单位对申请人的技能、业绩和现实表现等做出客观、公正、详实的评价,并明确本单位评审意见。

2.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及其他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3.公开发表的技术论文或不少于2000字的工作总结(1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4.近期免冠正面2寸白底彩色证件照片2张,须同时提交2寸白底彩色证件电子版照片,格式为jpg、大小在15 K-45 K之间,电子版照片以姓名和身份证号命名(身份证号应正确无误)。

以上表格均可在宁夏交通学校网站下载,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

四、组织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

技师和高级技师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指导下,由宁夏交通学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9月12日上午,技能考核在理论知识考试后20天内完成。

五、技师和高级技师综合评审工作

技师和高级技师的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均达到60分(含)以上者,方可参加综合评审。

技师综合评审工作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组织实施,具体通知在宁夏交通运输厅官网上另行发布。

高级技师综合评审工作由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组织实施。

六、考试费用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规范我区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宁价费发〔2007〕210号)文件规定:机动车驾驶教练员:技师和高级技师鉴定费300元/人,论文答辩费(评审)100元/人。

联 系 人:董鹏

联系电话:0951-8971091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