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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驻政务中心窗口被评为“红旗窗口”
  1. 责任部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 生成日期:2018-07-23 15:09

近日,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对各厅局第二季度工作进行综合考评,我厅驻政务中心窗口获评第二季度“红旗窗口”,窗口工作人员朱坤标被评为“服务标兵”。

第二季度,交通运输厅窗口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放管服”改革目标,大力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不断加强和规范管理,注重点滴养成,开启“交通一网通,满意百分百”服务品牌创建活动,通过优化审批流程,减少申报材料,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服务满意度,极大地解决了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奇葩证明”等问题,有效降低了经济和时间成本,真正做到了便民利企。

2018年,宁夏交通运输厅在去年完成政务服务事项60%不见面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服务事项,使全区交通运输行业政务服务事项不见面率达到85%,其中“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这一事项在推行“不见面”审批后,直接由上门服务的验船师在现场签发船检证书的经验做法被《宁夏日报》《中国交通报》等媒体刊登报道,展示了我厅良好的服务品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