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人事管理
关于宁夏交通工程系列2016年 正高、副高级职称论文答辩的通知
  1. 责任部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 生成日期:2016-08-08 09:14

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16〕147号)精神,宁夏交通运输厅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将对申报2016年交通工程系列正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论文答辩,为做好论文答辩工作,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文答辩的组织

交通工程系列正高、副高级职称论文答辩工作由交通运输厅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根据论文类型和申报专业,从交通运输行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家库中抽选5位专家组成专家组,并从中选举产生一名专家担任组长,主持论文答辩工作。

二、论文答辩时间及地点

时间:正高级  2016年8月11号(星期四)8:30开始

副高级  2016年8月12号(星期五)8:30开始

地点:正高级在810会议室准备,823答辩;

副高级在814会议室准备,810、823答辩。

三、论文答辩的程序

1、工作人员于8月8日将答辩的论文分送答辩专家组成员。

2、参加论文答辩人员于当天上午8:20到交通运输厅八楼810(正高级)、814(副高级)会议室报到,以现场抽签的形式决定论文答辩顺序。

3、上午8:30论文答辩开始,由答辩小组组长主待。

4、答辩人介绍本人基本情况(目前承担具体工作,简要陈述论文,比如选择论文题目的动机,论文的主要论点、论据和写作体会),陈述简明扼要。

5、专家组提问(选取1-3个问题),答辩人回答。

6、提问和答辩完毕后,答辩专家组成员根据答辩情况进行评议,写出评语、评出答辩成绩。

答辩时间正高级控制在15分钟,副高级控制在10分钟。

四、论文成绩评定

论文得分由论文书面得分和答辩得分两部分组成,其中书面得分占40%、答辩得分占60%。论文先经专家审阅后评出得分,然后答辩小组成员根据答辩的情况得出答辩分。两项得分60分以上者,方可提交评委会进行评审。

联系电话:6076973

宁夏交通运输厅职称评审委员会

201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