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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拟命名为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的公示
  1. 责任部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 生成日期:2015-12-30 09:49

根据《全区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要求,按照自愿申报、择优推荐、实地考核、交通运输厅文明委审议的程序,通过了拟命名的全区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名单。现将拟命名的文明单位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形式,向厅文明办和厅监察室反映。

公示时间:2015年12月30日—2016年1月6日。

监督电话:0951—6076833、0951—6076722。

电子邮箱:jtystfgc@nxcd.gov.cn。

通信地址: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邮编:750011。


宁夏交通运输厅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5年12月30日


一、新申报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11个)

隆德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银川市公路管理处

宁夏公路管理局吴忠分局金积收费站

宁夏公路管理局石嘴山分局石炭井收费站

宁夏公路管理局固原分局沿川子收费站

宁夏公路管理局吴忠分局杨马湖收费站

宁夏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

宁夏彭阳县公路管理段

宁夏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宁夏公路管理局吴忠分局211国道太阳山收费站

宁夏公路管理局银川分局石银收费站

二、拟继续确认的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6个)

贺兰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永宁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中卫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宁夏天豹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客运五分公司

中宁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宁夏公路管理局吴忠分局滚泉收费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