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3家单位4名个人获得全国交通依法行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 责任部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 生成日期:2012-10-08 17:19
日前,交通运输部下发了《关于表彰2011—2012年度全国交通依法行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宁夏交通运输厅(机关)、宁夏公路管理局(机关)、宁夏灵武市道路运输管理所荣获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宁夏交通运输厅政策法规处处长甘庆中、地方海事局局长李玉福、公路管理局石嘴山分局局长周尚军、银川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冯平荣获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近年来,宁夏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紧紧围绕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依法履行工作职责,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在规范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运输市场秩序、保障公路水路安全畅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显著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工作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依法行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充分展示了宁夏交通运输系统法制建设工作的成效,有效激发和调动了交通运输系统广大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宁夏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取得了新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