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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厅公路处荣获全区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1. 责任部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 生成日期:2012-05-09 16:38
       5月7日,自治区政府表彰优秀农民工、关爱农民工优秀企业及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大会在宁夏人民会堂召开,交通运输厅公路处被授予“全区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近年来,交通运输厅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支农惠农政策,采取有力措施,安排农民工就近参与公路建设,取得了实效。据统计,自2006年以来,我区公路交通建设领域共安排13万农民工从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累计发放工资4亿元,使农民工得到了实惠。2012年,又下达了农民工使用1.8万人、支付工资6800万元的计划。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交通运输厅多措并举,制定了《宁夏交通厅农民工使用管理办法》,实行合同制管理,采取农民工登记造册、备案核查制度,加强督查指导,确保工资及时、足额发放,严厉查处使用农民工过程中的违规行为等,营造了良好的用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