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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000016/2025-01115

阅读量:

所属机构: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8-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262号建议答复的函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262号建议答复的函

李白虎、兰全江、于仙萍、马小东、马冬梅代表

各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设泾源县至甘肃庄浪县公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厅积极支持泾源县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县域对外快速大通道有福银、青兰、泾华等3条高速公路,县域连通骨干通道有G312线、G344线、S313线等干线公路,极大地改善了县域交通出行条件,对六盘山旅游资源开发、县域经济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我厅就建设泾源县至甘肃庄浪县公路事项,与泾源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对接,组织技术专家开展了研究论证。因泾源县所处地形地貌特点,与庄浪县连通需横跨六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途经西峡水库、香水河等生态敏感区,且沿线地质条件复杂,建设难度很大。鉴于该项目实施穿越六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我厅与自治区自然资源、林草部门沟通,根据自治区印发的《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实施意见》(宁党办〔202363号)有关要求,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仅允许国家政策规定的9类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或者是规定的6类国家重大项目。泾源县至甘肃庄浪县公路项目,不属于国家政策规定9类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也不属于6类国家重大项目,不符合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项目类型,现阶段不具备实施条件。

目前,泾源县通过S313线泾隆路连通至庄浪县,可满足现阶段县域间经济往来和群众出行。后续,我厅将指导公路养护单位做好S313线养护工作,确保公路安全通行。

感谢各位代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5828

联系及电话:综合规划处,梅旋6076753

办公室,邓健,6076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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