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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000016/2025-0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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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8-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第126号提案答复的函
有效性: 有效
杨启云、张惠忠、高继飞、张静虹委员:
各位委员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区智能无人驾驶物流车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厅联合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等有关单位,认真研究采纳各位委员的建议,探索推进我区无人驾驶物流车发展。一是积极推动物流数智化转型。2025年,我厅联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自治区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实施方案》,将“推动物流数智化”发展作为一项重点任务,明确推进传统物流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促进物流平台经济创新发展、鼓励物流科技企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等举措。统筹自治区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在物流业的推广应用,对发展水平高、示范引领强的物流数智化建设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财政资金支持。二是加快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发展。2025年3月,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宁工信大数据发〔2025〕31号),提出建设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提升车载终端装配率、建立城市级服务管理平台、开展特色化示范应用、探索高精度地图安全应用、完善标准及测试评价体系、建设跨域身份互认体系、提升道路交通安全保障能力、探索新模式新业态等9项重点任务,并联合成立专项工作组,协调推进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工作,加快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三是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自治区工信厅持续强化数字支撑能力,累计建成5G基站2.08万个,每万人拥有5G基站数28个。全区光缆线路总长度达到38.9万公里,互联网宽带接入端口达773.7万个。加快“5G+工业互联网”在重点行业的赋能实践,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贯通”行动,建成西北首个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服务企业480家,累计标识注册量突破800万。加快云网融合、算网融合、智算融合,为工业、能源、化工、农业等重点领域赋能赋值赋智。四是鼓励物流企业科技创新。自治区科技厅借助东西部科技合作机制,鼓励引导各类创新主体联合区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开展科技攻关及成果转化应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5G、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并联合财政厅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补实施细则》,鼓励物流科技企业积极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相关惠企政策。
目前,我区无人驾驶物流车发展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法律法规不完善。当前,我国智能网联汽车相关法律法规建设仍处于探索阶段,现有法律法规对无人驾驶车通行路权、违法主体、事故责任主体的界定还不明确。从应用试点实践看,智能网联车辆在恶劣天气感知、复杂车道标线、行人及非机动车误闯、低速目标物、大逆光反光等高风险场景,无法准确识别相关数据信息,容易发生违法行为或造成事故。二是资金投入较大。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发展需要大量的基础设施投入,包括路侧感知设备、云端计算平台等,整体建设成本较高。据公开信息,首批20个试点城市中,近一半城市备案建设规模超70亿元。三是对传统行业就业带来冲击。无人驾驶货车、无人配送车等装备的出现,会导致传统货运、外卖等就业岗位减少,一定程度上影响民生就业。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工作部署,持续推进我区无人驾驶车在物流领域应用。一是加强规划引领。科学编制现代物流发展“十五五”规划,将智慧化转型与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深度融入规划编制全过程,明确智慧物流技术应用、绿色运输方式推广等重点方向,确保规划契合行业发展和产业升级需求。二是强化科技赋能。联合自治区科技厅等有关单位,鼓励推动物联网、人工智能、5G通信等新技术在物流业应用,培育壮大物流科技型企业,推动科技创新与交通、物流融合发展。三是推进试点建设。配合自治区相关单位,指导我区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试点地区划定无人驾驶物流车特定开放测试道路,积极开展无人驾驶物流车试运行。加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运输经营服务指导和管理,配合协调推进各项应用试点工作。
感谢各位委员对现代物流产业发展工作的大力支持!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5年8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物流发展处,王菲,2967991;
办公室,邓健,6076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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