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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000016/2024-00993
阅读量:
所属机构: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8-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301号建议答复的函
有效性: 有效
何建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国道109线中宁过境段公路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实施国道109线中宁过境段公路,有利于分流国道过境县城交通车辆,对缓解中宁县城交通压力,提高干线公路整体运行能力将起到积极作用。我厅支持中宁县开展国道109线中宁过境段公路项目相关工作,并积极对接交通运输部,已争取将国道109线石空至宁安段项目纳入交通运输部《公路“十四五”规划》前期储备项目库,为项目未来争取国家支持打好基础。同时,我厅正在推进的S35线石空至恩段高速公路项目,不仅连接了乌玛、福银和定武3条国家高速公路,还在国道109线、中鸣路设置互通立交,并充分考虑跨河通道的稀缺性,在黄河大桥两侧增设辅助车道连接地方公路,方便黄河两岸村民的出行的同时可有效提升区域路网连通水平,为过往车辆提供多通道公路选择。
下一步,我厅将加快推进S35石空至恩和高速公路项目,争取尽早开工建设,缓解国道109线中宁过境段跨黄河交通压力。同时,继续指导中宁县推进国道109线石空至宁安段项目前期工作,并积极与国家部委沟通对接,争取将项目纳入国家“十五五”规划项目库,为项目实施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热忱欢迎您继续关注我区的交通运输发展,为我区交通运输发展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4年8月28日
(联系人:交通运输厅综合规划处,梅旋,电话:6076754;
交通运输厅办公室,邓健,电话:6076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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