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个人中心 无障碍 长者版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结果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24年

索引号: 640000016/2024-00986

阅读量:

所属机构: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8-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202号建议答复的函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202号建议答复的函

王磊、张海波代表:

两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滨河大道平罗段日常养护经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滨河大道自治区为构建黄“防洪保障线、抢险交通线、经济命脉线、生态景观线、特色城市线、黄河文化展示线”而打造的标准化堤防工程将防洪功能放在首位,兼具交通、生态、旅游、城市建设及土地开发等多种功能,其行政等级为专用公路。

我区公路养护资金主要通过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及各市、县(区)相关资金安排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精神,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普通公路养护,不得用于公路新建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等其他支出。因专用公路不属于普通公路,故自治区财政暂无法安排资金直接支持滨河大道日常养护。

近年来,为进一步巩固拓展全区脱贫攻坚成果,提升农村公路质量,我厅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牵头谋划实施了提升农村公路质量服务乡村振兴三年攻坚行动,自治区统筹各类交通领域专项资金支持各市县农村公路建设及养护截至目前,已向平罗县下达补助资金1.4亿元,支持平罗县成功打造三年攻坚行动示范县,实施路况提升工程616.34公里,特色项目13.68公里,危桥改造5座等。组织开展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工程,下达平罗县补助资金128万元,完善辖区公路安防设施。我厅将指导平罗县落实辖区滨河大道管养主体责任,在中央、自治区补助资金的基础上,统筹现有财力,合理安排资金做好滨河大道养护工作,避免安全隐患。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热忱欢迎您继续关注我区的交通运输发展,为我区交通运输发展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4823

联系: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处,黑博达电话:6076896

          交通运输厅办公室,邓健,电话:607674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