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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000016/2024-00983
阅读量:
所属机构: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8-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63号建议答复的函
有效性: 有效
裴建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西夏区镇芦路进行裁弯取直和提升改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西夏区境内镇芦路现状为乡道,由西夏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管养,全长12.95公里,东起新南公路,西至国道110 线,部分路段为宽6米的双向两车道,根据2024年全区农村公路路况检测结果显示,处于良好水平。为推动贺兰山东麓文旅产业快速发展,2023年,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组织实施了贺兰山东麓旅游环线公路改造提升工程(一期),对振兴路、陈华路、陈插路进行提升改造;银川市实施了新小公路特色项目,全面提升了贺兰山东麓景区景点通道路况质量。2024年,西夏区对镇芦路实施病害修补300平方米,确保路况良好。目前,西夏区通往贺兰山东麓葡萄酒酒庄、镇北堡影视城、苏峪口等景区景点的公路网通畅,能够满足旅游出行和正常通行需求。
根据您提出的建议,银川市交通运输局及西夏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对镇芦路需拓宽改造路段进行了实地踏勘,拓宽路段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0.26亩,其他草地、林地、水田、水浇地共计约14亩,打通至文萃北街另需占用北郊水源地50亩,征地拆迁面积大、补偿金额多。此外,根据国家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要求,在化债期间,政府投资项目需经省级人民政府提级论证、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通过后才能实施。基于镇芦路整体路况质量良好、贺兰山东麓周边公路通行能力能够满足旅游发展需求的现状,综合考虑生态保护要求、地方财政承受能力、项目审批难度大等因素,目前暂不具备实施条件,待条件成熟时择机启动。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热忱欢迎您继续关注我区的交通运输发展,为我区交通运输发展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4年8月28日
(联系人:交通运输厅综合规划处,梅旋,电话:6076754;
交通运输厅办公室,邓健,电话:6076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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