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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000016/2022-01289

阅读量:

所属机构: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文号: 宁交函〔2022〕272号

生成日期: 2022-08-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 第411号提案答复的函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 第411号提案答复的函

宁交函〔2022〕272号

马海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公交车站无障碍设施环境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厅非常重视城市公交车站无障碍环境的建设,积极与住建、残联等部门沟通配合,加强对无障碍设施建设的业务指导,加大运输工具的无障碍更新改造力度,完善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无障碍配置,逐步提升交通出行综合服务水平。督促指导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既有公交车站区域无障碍设施进行摸底,积极协调住建、市政等相关部门,在对市区街道改造时,同步将公交站台无障碍通道纳入改造范围,会同当地发展改革、残联和公交企业等积极推动相关工作的落实,努力建设最友善的公共交通和无障碍环境城市。今后,我厅将指导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时向属地政府汇报,根据当地财力实际,逐步推进城市公交车站无障碍设施改造。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热忱欢迎您继续关注我区的交通运输发展,为我区交通运输发展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2824

联系单位及电话:交通运输厅运输服务处,马建平6076770

                交通运输厅办公室,邓健,6076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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